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闽机管综〔2020〕75号)、《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17〕73号)、《福建省教育厅经费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闽教财[2019]5号)、《福建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发〔2017〕52号)、《福建商学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商院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各使用单位(部门)申请,资产管理处初步审核,并组织鉴定小组鉴定的基础上,拟定《福建商学院2022年上半年国有资产报废处置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对已达报废年限、且因无法使用的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数量共4682件,账面原值14455387.07元,其中电子类设备类固定资产(数量1489件,账面原值5205004.5元)、软件类固定资产(数量305件,账面原值2501434元)、非电子类固定资产(数量720件,账面原值6224373.96元)、家具类固定资产(数量2168件,账面原值524574.61元);工会上级拨款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数量共36件,账面原值42700元,其中家具类固定资产(数量2件,账面原值1520元),设备类固定资产(数量34件,账面原值41180元)。
根据《关于2021-2024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企业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67号)、《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138号)的要求,考虑到学校疫情防控需要,电子类设备类、软件类家、家具类固定资产回收统一委托机关局指定回收单位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收入按相关规定入账。
非电子类设备回收工作将采取公开挂网拍卖,以有效报价高低确定,报价最高者为买受人候选人。本次处置采用现场密封报价方式竞价,报价结果现场拆封并宣读,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买受人,处置收入按相关规定入账。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26298150
资产管理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