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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采购项目申购受理时限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9/06 15:57:42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各项目能在年底前顺利完成支付,考虑到采购项目审批及招投标的周期等相关因素,按照《福建商学院采购及招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针对在2019年年底需支付完成的采购项目特通知如下:

1、采购办受理校外集中采购项目的最后期限原则上为2019年10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采购办受理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的最后期限原则上为2019年11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备注:以上受理是指各项目申购单位按照《福建商学院采购及招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准备好各项资料提交采购办并经审核同意。

 

 

资产管理处

                                    2019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