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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9/06 16:03:36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使我校政府采购预算工作常态化,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报送2020年“一上”预算的通知》以及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闽财预〔2018〕44号)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14〕2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范围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所规定的各项品目,均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及目录外的各类采购预算(含服务项目C类的品目)也一并列入编制范围。品目编码依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内容,并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品目及编码填报相关采购预算。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资金来源要求

属于财政性资金(包括公共预算拨款、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拨款、财政专户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及与之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含经营服务收入等)均应一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各部门本着全面、节约的原则2019910上午十二点(逾期不予受理)将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报送至资产管理处(逾期不候),预算申报表纸质版部门需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51671644@qq.com资产处汇总审核数据后会同财务处领导研究审批通过后报教育厅、财政厅,预算数据一经确定将不再调整,原则上本次数据上报完成后不再增补2020年的政府采购预算

注:政府采购预算是实施政府采购的先决条件,如未申报将无法开展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请各单位积极配合!!!

 

 

                                                                    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6日

 

附件:1、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
           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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