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初级,系我院教职工,根据《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管综【2011】96号》规定,经资产管理处和人事处审核,符合申请省直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公示期: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资产管理处、监察审计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资产管理处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469458758@QQ.COM
监察审计处 电话:0591-26296207
邮箱:jcsjc@fjcc.edu.cn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