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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2018—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代理机构库入围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5/16 09:45:17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FJSXY2018-013

为规范工程建设(维修)项目的管理工作,拟对我校20182020年的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机构进行公开遴选。

1.遴选条件

  1.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

  1.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地为福州市或在福州市设有办事机构。

1.3单位或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

1.4公司近一年未被各级监管部门记不良记录的。

2.提交材料 

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2造价咨询遴选文件(详见附件1)。

2.3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2.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5如发现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或在入选后发现一个投标人以多个公司参选的,仍可废除参选单位的入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提交的资质等文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复印件,参选单位均应自携原件,以备核查。

3 . 遴选办法

  根据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数量情况,采取以下遴选办法:

  3.1数量大于5家的,从中随机抽取5家作为入选单位;

  3.2数量等于5家的,则全部做为入选单位;

3.3数量不足5家的,此次遴选取消,另行安排遴选。

4. 入选单位服务要求

  4.1服务事项:为福建商学院工程建设(维修)项目造价提供造价编制、造价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服务并出具规范结果报告,不得以项目规模小而拒绝提供服务或要求增加咨询费用。

4.2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2]457号”文件规定咨询收费标准的80%执行(若履行合同期间付费文件变更,则根据最新文件做相应调整)。

4.3投标人承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如因特殊情况更换项目经理的,新旧项目经理需办理好交接,并书面告知我校。

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01231日。  

6. 投标报名及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22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3362554139@qq.com确认报名有效(邮件主题请按项目名称填写发送回执)详见附件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递交相关的资格资料,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样品、密封投标文件,所有递交资料需加公章,否则无效。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7.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资产管理处(连江校区自强楼三楼320)递交投标文件。

7.2.2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528900分(北京时间)。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申请人于2018528日上午930到福建商学院资产管理处(连江校区自强楼三楼320)参加开标会议。

9.本公告公示5天。

10. 监督部门:监察审计处 电话:0591-26292316 邮箱:jcsjc@fjcc.edu.cn

11.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附件下载:福建商学院2018—2020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代理机构库入围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稿).rar

 

福建商学院

20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