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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高层次人才周转房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5/31 10:57:15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FJSXY2018-020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高层次人才周转房福建商学院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内

2.2招标内容和要求:

2.2.1项目设计规划涉及范围

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1号楼单身宿舍5-6层及18间宿舍(每间约26平方米); 23号楼2套宿舍(每套80平方米);福建商学院仓山区麦园路宿舍4套(350平方,180平方)。

设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拆改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排水工程、空间功能布局、水电布设、装饰、简易厨房灶台、家具、电器、电子设施设备配套及摆放位置等。

2.2.2拟装修及配备的基本设施

(一)更换铁门

(二)墙面粉刷

(三)配备各房间灯具

(四)配备家具:床、衣柜

(五)配备电器:热水器、空调

(六)地板:金刚板

(七)卫生间、下水管道改造,安装简易厨房灶台,配备微波炉。

(八)集体宿舍建议公共区域增加安防监控及门禁系统;集体宿舍每房加装水表、电表、集中放置。

2.2.3设计要求

(一)设计应考虑吊顶、墙面、地面及窗台改造,配窗帘、防盗门、家具、冷暖空调、电气系统、照明系统。

(二)走道,楼梯,卫生间进行改造,与整体装修风格一致。

(三)中标企业要根据使用方需求修改设计方案,并提供设计图纸、效果图、工程量清单,家具、设备详细参数等设计成果文件,配合招标方进行项目论证,工程量清单编制。

(四)其他要求:

1)每间房敷设网络线及终端口,集体宿舍进户增加交换机及预留宽带接入(带宽千兆)。

2)每套房敷设电话机线路及端口,室外预留电话线接入点。

3)集体宿舍建议公共区域增加安防监控及门禁系统。

4)集体宿舍每房加装水表、电表、集中放置。

2.2.4设计成果

提交公共区域及宿舍室内设计、实景效果图(含家具、电器摆放)、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区域拆改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排水工程、空间功能布局、水电布设、装饰、家具、电器、电子设施设备配套及摆放位置等。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校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及设计图纸报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3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4设计时间要求:10个日历日内交付通过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

2.5工程质量: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图纸和计算书,图纸应达到施工图标准。。

2.6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设计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定稿交付后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资质。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标书中。)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689:00-12:00,14:00-16:00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后提供满足学校对本项目各项需求的设计方案初稿(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950257017)。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5.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6. 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7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递交相关的资格资料,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所有递交资料需加公章,否则无效。

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7.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资产管理处(连江校区自强楼三楼320)递交投标文件。

7.2.2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614900分(北京时间)。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申请人于2018614915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资产管理处(连江校区自强楼三楼320)参加开标会议。

9.本公告公示5天。

10. 监督部门:监察审计处 电话:0591-26292316 邮箱:jcsjc@fjcc.edu.cn

11. 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8531

 

  附件1

投标人报名回执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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