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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2018年连江校区图书馆绿植花卉采购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7/17 09:18:50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FJSXY2018-033


1.项目名称:

2.项目概况和招标要求;

2.1招标范围和种类:

2.1.1大型(1.5M以上,落地):巴西木、大叶绿萝柱、发财树、鹤望兰、富贵树、绿宝、散尾葵、青苹果、心叶蔓绿绒、鸭脚木、金钱榕;

2.1.2中型(0.8-1.5米高,落地):夏威夷椰子、平安树、巴西铁、棕竹、金钱树、竹芋、龟背竹、琴叶榕、中绿萝柱、富贵竹笼、墨兰、春羽、香水柠檬

2.1.3小型(0.4-0.8米,落地):橡皮树、金钻蔓绿绒、螺纹铁、金边也门铁、巴西美人、万年青、虎皮兰、一叶兰、凤梨花、红掌、粉掌、三角梅、桂花等

2.1.4桌面型(0.4米以下):绿萝、常春藤、文竹、袖珍椰子、碧玉、驱蚊草、花叶万年青、薄荷、千叶吊兰、白掌、一品红、吊兰、长寿花、仙客来、茉莉花、栀子花、虎刺梅、玉簪、花叶络石、合果芋、彩叶草、矾根、薰衣草、满天星、矮牵牛、蕨类植物等

2.2质量要求:

2.2.1植株应生长健壮,株形完整,无病虫害;叶色正常,无褪色、变色及病斑。

2.2.2叶形完整,无撕裂、折损、穿孔、缺损等损伤;叶片的边缘或先端无枯萎或焦边。

2.2.3 正当花期的植物应有开放的花朵或带花苞。

2.2.4落地盆栽配瓷盆或水泥盆,桌面植物配瓷盆或自动吸水花盆,不同类型花盆均应提供多种造型供采购人选择。

2.3交货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指定地点

2.3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00元(金额包含绿植花卉、包装、摆放、运输、装卸、保险、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按单价、总价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供货摆放完毕;

2.5质保期:一年(绿植包活一年,时令花卉包活3个); 

2.6付款方式:货物送到校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提供当年全额的正式发票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2.7履约保证金:5%,合同签订前缴纳,质保期满无问题则无息退还。

2.8质量保证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验收标准;

2.9售后服务:

2.9.1质保期内每月派人上门一次,查看植物生长情况,指导养护工作;

2.9.2 质保期内,除因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外,植物出现严重生长问题,给予免费更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具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标书中。)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投标人在以往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无违反政府相关规定的行为,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 投标要求

4.1采购的草花交货验收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对所投合同包中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完整响应。

4.2投标人须负责全部绿植花卉的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摆放等。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绿植花卉的品种、规格(如米径、高度、冠幅、土球等)详细说明。

4.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所有绿植花卉为合格、品质优良,满足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4.5花卉规格、标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并不得低于本招标需求一览表提供的参考规格标准。

★4.6中标人应按时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绿植花卉。采购人验收时,不合格品当场退回,中标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确保采购绿植花卉品种、质量符合采购标准。

4.8各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行业标准、规范作出投标响应。否则造成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及验收依据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负责。

4.9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所作承诺履行职责,不得虚报各项规格指标,如有违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协议、合同采取措施保证本次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并相应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4.10参数清单中品种及数量为估算量,采购人有权对绿植花卉品种、数量、规格标准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最终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5.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6.合同签订

6.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6.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8.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24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9.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9.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2号楼203室)递交投标文件。

9.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7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7月31日9时45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2号楼203室)参加开标会议。

11.本公告公示5天。

12.监督电话:0591-26299580 

13.招标人:福建商学院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8年7月17日

附件1:

投标人报名回执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邮箱: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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