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8-036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饮水机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具体采购内容:
2.1.1采购内容:四龙头节能饮水机4台
2.1.2产品参数要求:
(1)适用水源:市政自来水;出水标准:可直接饮用水。
(2)外形尺寸:长≥1m,宽0.4-0.5m,高≥1m。
(3)内胆容积:≥30L;
(4)出水方式:4个出水龙头,两开一温一直饮或一开两温一直饮,温开水出水温度可调节,使用触按式开关打水。
(5)额定功率:3KW;额定电压:220V-50HZ。
(6)供水量:开水大于30升/小时,温开水大于130升/小时;凉水直饮无限量。至少适用人数100人;
(7)温度显示:采用数码液晶显示;适用水压0.1-0.6MPa
(8)进水阀控制采用24V低压电磁阀控制;电路控制采用微电脑板数字程序控制,电子感温出水,水不开则无水流出。
(9)过滤装置:内置五级过滤器(第一级优质PP棉,第二级颗粒活性炭,第三级烧结炭,第四级超滤膜或RO反渗透膜,第五级果壳(椰壳)活性炭, 每级过滤芯上必须标注滤芯的品牌、型号及规格,每级滤芯都要提供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检验报告,滤芯上的品牌名称与批件上的品牌名称必须一致)(提供相关涉水批件材料或检验报告)。
(10)采用热交换节能技术,回收开水热能;热交换器外壳必须采用ABS整体注塑成型,热交换器内管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波纹管,外管为食品级304不锈钢硬管;具备绝缘,隔热、美观等使用安全要求。
(11)节能饮水机的外观设计:整个箱体外观及水槽采用不锈钢制作,门板采用不锈钢黑钛彩钢板,厚度大于等于0.7mm;水槽采用304不锈钢板材,厚度大于等于1.0mm;箱体正面转角处须为圆弧形设 计,不得出现棱角、尖角和锐角等存在危险隐患性的结构设计。
(12)不锈钢储水罐(加热内胆)、不锈钢热交换水管及连接管均采用食品级304不锈钢,厚度≥1.0mm。加热内胆底部要有隔夜排空或排污功能,排污口口径≥25㎜;《不锈钢储水罐(加热内胆)、不锈钢热交换水管及连接管和硅橡胶密封圈》必须通过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认证(提供相关涉水批件材料)。
(13)与水槽排水漏斗下水口连接的排水软管必须为带钢丝的耐高温软管,且软管采用螺纹塑料接头锁接,无法轻易取下或脱落,确保排水系统不漏水,不易损坏。
(14)内胆保温采用PE成型阻燃保温泡沫,超低散热损失,保温效果在十二小时下降温不超过10度。
(15)出水龙头采用304不锈钢材质精铸一体成型,采用水电联动技术,当龙头打开的同时进水电磁阀也同时打开,当龙头关闭的同时进水电磁阀也同时关闭,保持整个内胆及连接管道不受承压,加热时内胆压力为零,故障即时自动保护,安全可靠。
(16)产品具有防漏电、防干烧、防超温、防开盖投毒、防蒸汽烫伤等防护功能,带有断水保护,断电保护,漏电保护,超压保护等性能,安全可靠。
(17)产品必须水电分离,产品的电气部分须设有独立的电控箱,电控箱材质为ABS工程塑料制作,模具注塑成型,且在外部通过工具可拆开检修。
2.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报价包含税收、产品、材料、装卸、安装、调试、技术资料、运输和保险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3供货及安装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至校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
2.4交货及服务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
2.5质量、服务要求:供应的货品应为制定品牌原厂原包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验收标准;
2.6结算方式: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后提供当年全额的正式发票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90%,余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中标人完整履行采购合同且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则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给中标公司。
2.7安装调试
所有机器设备全部包安装调试(包安装所需配件、材料等)。中标供应商应在设备运抵一周前,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根据具体的设备情况,在必要时,应安排工程师进行实地勘察,确保有关线路设计合理、运行可靠、维护方便。中标供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并列好计划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提供现场技术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设备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2.8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2.8.1质保期:三年;供应商提供设备三年免费上门维修,长期维护。
2.8.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福州市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在福州市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饮水机”的安装维修等相关服务内容,并附该站点的具体地址、联系人、固定电话、维修工程师证书)。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品牌设备,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第一条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2.8.3所有设备提供三年免费上门维修,保修期内如有故障,接到电话后3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维修到位。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设备优惠维修服务。
2.8.4滤芯属于耗材,不在保修范围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处于有效期内),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其生产或销售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投标人必须在福州市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经营范围涉及“饮水机”的安装维修等相关服务内容。且具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3C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所投产品须具备省级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所投产品须具备CQC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制造商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安装维修站点的具体地址、联系人、固定电话、维修工程师证书证明材料。;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标书中。)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样品提供:投标人按以上技术要求提供符合项目参数要求的四龙头直饮水机产品图册、完整说明书及该型号产品已安装使用单位实景照片,带钢丝的耐高温排水软管一套。
3.7投标时需就各零部件及耗材进行报价,如需更换耗材,以及质保期过后如需维修,应承诺以不高于投标价供货。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 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8月3日9:00-12:00,14:00-16:00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地址: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若无到现场勘查,视为到现场勘查。(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9959208978)。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样品;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9.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9.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2号楼203室)递交投标文件。
9.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8月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8月7日9时15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2号楼203室)参加开标会议。
11.本公告公示5天。
12.监督邮箱:2003wmh@163.com
13.招标人:福建商学院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050338008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8年7月27日
附件1:
投标人报名回执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邮箱: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