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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公告-福建商学院工资结算等专用账户,欧元、澳元外汇结算账户备选银行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2/29 12:27:22 浏览次数:

福建商学院工资结算等专用账户,欧元、澳元外汇结算账户备选银行公开报名公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库[201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工资结算等专用账户和欧元、澳元外汇结算账户将采用集体决策方式选择以上两个项目的资金存放银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上两个项目的备选银行。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一:福建商学院工资结算等专用账户合作银行
(一)本项目初步计划实施目标
  福建商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现有鼓楼、连江、马尾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是福建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现阶段为提升学校后勤保障能力,提高财务流程效率,学校拟遴选一家合作银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以办理日常结算、工资代发等用途,拟合作期限为5年。
(二)资质要求
 1、在榕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如出现同一行别的商业银行有多家报名,只能由在榕最高层级的机构参与,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体现参选的具体行名,如福建省分行、福州分行等。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并提供经营信誉与风险控制承诺书;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并提供相应数据作为支撑;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并提供经营信誉与风险控制承诺书;
5、因本项目采用集体决策方式进行,根据闽财库〔2017〕24号文的要求,学校的主要领导干部、分管资金存放业务的领导干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实行利益回避制度,不得将学校公款存放在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工作的银行。
6、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三) “智慧校园”项目建设服务要求
(1)合作银行需对我校“智慧校园” 的项目建设进行投入;
(2)明确“智慧校园”项目建设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智慧校园数据基础平台、网站群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科研系统、人事系统、图书管理系统、校本化学生管理平台、资产管理系统、数字档案管理系统、财务信息化系统等10大系统在内;
(3)合作银行确定后,所承诺投入的“智慧校园”项目建设资金须及时到位并用于上述项目建设;
(四)合作方式
合作银行,若已为学校开设经人民银行批准的结算账户的,保留原户;未开户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开户手续。学校与终合作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作期间,终选合作银行作为学校的全面战略合作银行,并在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作出具体约定。
合作银行为学校提供的软硬件设施(以下简称银行投入设施)的资产归属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本项目学校对银行投入设施享有永久使用权和管理权;银行投入设施运行产生的数据完全归学校所有,合作银行须与学校签订保密协议,且未经学校允许,不得私自查看、调用或利用数据。银行投入设施的升级和维保服务,由学校自行承担。
(若评分排名第一位的银行在合作协议签定时出现不能兑现投标承诺的,将取消该银行资格,所空缺名额由综合评分第二位及以后的银行顺序递补,最后确定合作银行。)
项目二:福建商学院欧元、澳元结算账户合作银行
(一)本项目初步计划实施目标
福建商学院因学校业务需要,拟遴选一家合作银行,开立欧元、澳元结算账户,拟合作期限为5年。
(二)资质要求
 1、在榕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同一行别的商业银行只能由在榕最高层级的机构参与;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体现参选的具体行名,如福建省分行或福州分行等。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并提供经营信誉与风险控制承诺书;
 3、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并提供相应数据作为支撑;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并提供经营信誉与风险控制承诺书;
5具备经营外汇业务的相关资质,并提供体现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相应的行政许可文件的复印件;
6、因本项目采用集体决策方式进行,根据闽财库〔2017〕24号文的要求,学校的主要领导干部、分管资金存放业务的领导干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实行利益回避制度,不得将学校公款存放在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工作的银行;
7、不能满足要求的为无效报名。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三)合作银行对学校的投入要求
(1)合作银行需对我校固定资产、软件服务、无偿捐款方面进行投入;
(2)合作银行确定后,所承诺投入的固定资产、软件服务、无偿捐款方面的资金须及时到位并用于上述项目建设。
(四) 合作方式
合作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开户手续,作为学校的欧元、澳元结算银行
(若评分排名第一位的银行仅投中欧元、澳元外汇结算账户项目,如学校在该行未开立人民币账户且未能通过本次比选获得人民币账户开立资质的情况下,无法办理欧元、澳元业务(如:购汇、付汇等),将取消该银行资格,所空缺名额由综合评分第二位及以后的银行顺序递补,最后确定终选银行。)
    二、比选流程
(一)通过公开报名征集备选银行;
(二)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备选银行,研究审定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三)向确定的备选银行发出比选邀请,要求备选银行按照我校比选评分方法提供相关材料;
(四)从政府采购平台随机抽取相关专家对备选银行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独立评分,取平均值确定每家备选银行的得分;
(五)将评分最终结果提交学校领导集体审定,发布结果公告。
    三、报名办法:
1、填写《福建商学院合作银行备选银行报名表》,加盖公章。工资结算等专用账户和欧元、澳元外汇结算账户备选银行分开独立报名。
2、报名信息:银行简介、联系人、联系方式(比如:手机、电话、邮箱)。
3、提供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针对所报名项目资质要求和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
    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联系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自强楼320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刘鸿雁(资产处)0591-26298150,郭菁(财务处)0591-26296051
 
  
 
 
 
 
 
 
 
 
 
 
 
 
 
福建商学院工资结算等专用账户,
欧元、澳元外汇结算账户备选银行公开报名表
 
     报名项目名称:  (请根据所报名的项目进行填写)             
     报名单位名称(盖章):                         
     报名银行简介:                             
     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座机和手机):                     
     联系邮箱:                                   
     日    期:                           
     附件1:针对所报名项目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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