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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项目采购(二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12/25 15:58:22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FJSXY2018-063-1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提高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更好的为专业设置、招生规划、课程改革等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为学校审核水平评估提供更科学、可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结合我校实际,现拟购“福建商学院 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服务包含咨询服务、报告撰写服务等分析报告撰写服务内容使用授权及打印胶装通过审核的就业质量年度报告50本。

     2.1招标内容及要求:

      2.1.1总体需求:

  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调研服务应基于专业的数据分析软件平台实施,学校提供毕业生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实施第三方通过专业的分析系统进行后续问卷调查、数据回收和图表生成等工作,并进行数据解读及分析,最终形成完整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同时,为校方提供网页的分析系统使用授权。网页端的系统,功能要求可以监控调研过程,查看调研问卷详情,并在系统首页预置重点指标,并可供校方自由展示就业分析结果数据。

      2.1.2项目具体需求:

      1.服务交付成果

      1)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2)就业分析系统使用权限;

      3)学生全部答题原始数据;

      2.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对象为福建商学院2018届毕业生。

      3.系统平台功能要求

      1)监控调查实施进度:

      包括答卷查询、回收统计监测,答卷查看等功能,查看问卷回收情况,并验证问卷答题真实性

      2)查询关键数据指标

      以快速、简洁的方式查询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关键数据指标,利用平台全校毕业生的各维度的分析数据,了解各院系/各专业的状况

      4.报告撰写要求

      项目包含 “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调查实施、报告编写服务,投标商按照教育部的标准大纲,结合我校情况,配置专业的咨询团队,提供就业分析报告撰写服务。

      电子问卷调查。研究主要采用电子问卷调查。供应商将负责问卷的总体设计,调查数据收集的技术支持,数据清理,研究分析和撰写项目报告。

      1)投标商

       ①投标商是调查技术支持方。供应商应主动为学校做好项目咨询服务,指定至少一名项目责任人与学校定向沟通联系。

       ②投标商按期完成研究分析和撰写项目报告。

      2)投标商必须保证调查过程透明可控、保证数据真实性。

      保障方式:在调查开始后,提供一个问卷后台监测系统的管理账号,将问卷后台监测系统开放给学校,学校可以实时地了解到每个学生的每道问题的答题情况,每个专业的答题情况。在整个调研结束之后,把学生答题的完整数据返还给学校,学校可以了解到每一名学生对于具体问题的回答,并可以与已答题学生联系回访,了解他们是否真实答题,进行抽样检测。

      5.报告大纲(见附件2)

《撰写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应涵盖内容有:

1)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就业情况、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适应情况、创新创业教育达成情况。

2)教学培养过程反馈:教学对人才培养的支撑情况、能力/知识/素养培养达成情况、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情况。

3)学生服务落实情况:毕业生对学校的整体满意度、学生工作落实情况、就业指导服务落实情况、生活服务评价。

4)对教育教学的反馈:对学校的总体满意度、就业对教学的反馈、通用能力培养。

5)改进措施。

2.2 本项目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元;总金额包含税收、服务、材料、人工、交通运输、打印、胶装和保险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总价包干,项目涉及到的已列和需要做但未列出的所有项目(含税)招标人不再产生任何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3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以上报告。

2)交货地点:连江县潘渡乡校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投标商按照教育部的标准大纲,结合我校情况编写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

2.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公司需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中标单位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在无遗留问题前提下,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退还质保金。

2.5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报根据大纲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文件及全额正规发票等材料,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100%的合同价款。

2.6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满足校方招标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7质量保证及服务

1要求供应商在本省必须配置常驻人员,保障项目需求问题及时沟通。

2要求提供7×12小时优质、迅速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3为网页使用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4服务要求必须满足,不允许偏离。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完成此项目的开发与实施能力,提供过同类产品的成功案例。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对招标公告中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响应并书面承诺(须含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等)。

8投标商须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在福建省与本项目同类型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至少提供10份以上,或全国范围内与本项目同类型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至少提供15份以上。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5.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评价法。

6.合同签订

6.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6.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29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递交投标文件。

8.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912900(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19129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监督电话:0591-26299580监督邮箱:2003wmh@163.com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