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学年新生录取通知书邮政特快专递(EMS)投递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SXY2019-018
1.项目名称:2019-2020学年新生录取通知书邮政特快专递(EMS)投递项目
2.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
2.1招标内容及要求:
邮政特快专递(EMS)投递2019-2020学年新生录取通知书预计4300份,其中省内4100份,省外200份(含新疆10份)
2.2服务年限:一年;
2.3服务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福州市鼓楼区黄埔19号);
2.4本项目招标按照单份报价,最终据实结算,单份最高限价为同城(一区)8元、省内(二区)10元、省外(三区)16元、省外(新疆)1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文件详见附件2。
2.5服务要求(投标方需对此服务要求作出完全响应的承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1接收到校方提供的每个批次的录取新生信息(电子版)后,一天内准确打印完面单,并严格按校方指定的进场时间,派驻3-5人的专门团队到校(服务地点)协助新生录取通知书邮件封装、收件;
2.5.2免费提供邮政特快专递(EMS)学校个性化封套;
2.5.3因信息采集错误退回改地址的快件,核实修改后及时、免费再次发出,不收取学校及考生费用。
2.5.4提供免费短信通知服务,告知考生录取通知书已寄出,注意查收。
2.6质量保证:
2.6.1保证每位录取考生EMS面单打印无误;
2.6.2保证每位录取考生邮寄材料封装无误;
2.6.3保证每份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投递;
2.7付款方式:各批次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EMS实际投递数量和费用结算,经校方核对无误后于3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一次性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 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的要求逐条作出投标响应)。
(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 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如发现投标方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或在入选后发现一个投标人以多个公司参选入围的,仍可废除参选单位的入选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
5.评标办法:本项目招标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竞标,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6. 合同签订
6.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6.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1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若有)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递交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铺19号)11号楼101室递交投标文件。
8.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7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铺19号)11号楼101室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 监督电话:18960921240 监督邮箱:51671644@qq.com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铺1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050338008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9年7月 4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