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8-037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2020年中文纸质期刊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采购2020年1月—2020年12月中文期刊(包括邮发期刊和非邮发期刊)实洋暂估约为23万元;中标方提供的期刊数量、金额、质量以中标方与招标方实际验收的情况为准。
2.1送刊地点:福建商学院图书馆阅览室(连江校区、马尾校区)。
2.2招标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暂估采购总额 单位:万元 |
1 | 中文期刊 (包括邮发期刊和非邮发期刊) | 按实际 数量需求 | 图书馆 | 23 (其中连江校区13.5,马尾校区9.5) |
注:投标方以折扣报价,投标方对合同包报价(折扣)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折扣百分之七十点二写成70.2%,期刊结算价(实洋)=标价(码洋)×70.2% |
2.3投标方对期刊实洋折扣区间进行报价(报价含运输、提供期刊征订、发放、结算全程服务,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若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4采购及服务期限:2020年1月—2020年12月。
2.5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应向招标方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结束后,招标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方。
2.6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招标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2.7交货期:每个校区每周一次以上送达期刊。
2.8.服务要求:
2.8.1提供正版期刊,期刊来源渠道较广,经营期刊品种丰富;并提供中文期刊的订购、加工、配送、补缺和换刊等一体化服务;
2.8.2有独立的报刊信息网站(须提供网址、用户名、密码),可在网上下载数据,查询到刊情况等相关信息。
2.8.3提供订购软件;具备多种渠道的检索方式;具备自动统计订价、生成订单功能;具备记忆支持报订的连贯性的功能。
2.8.4根据需要提供标准的期刊编目数据;提供投标方编目加工人员;提供国图标准编目CNMARC数据样本。
2.8.5投标方的期刊订到率达到98%以上和99.5%以上的到刊率。
2.8.6投标方能按采购方指定地点免费送达期刊。
2.8.7及时提供期刊变更情况信息反馈,并能及时催缺、补缺、换刊或退款。对于正常出版刊物,若二个月内没有到货,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缺。对由于出版商原因未到期刊,给予退款。报订正确但中标方在订购周期内错购、误购的少量期刊及有质量问题的期刊,无条件提供退货、退款保证。临时追加报订期刊。
2.8.8提供期刊编目前各种加工环节,包括贴磁条、架标、条形码。
2.8.9投标方应承诺保证销售提供正版期刊;提供准确详尽配送清单;对有印刷质量问题及错投刊无条件退、换货承诺,缺刊补缺到位。
2.8.10为保证期刊时效性,原则上以期刊出版发行时间起30天内送达,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达,及时说明原因。
2.8.11每三个月至少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一次供刊情况,并对缺刊、停刊等具体情况及时说明原因。对于未订到、停刊与休刊的期刊款应及时进行清账退款,并提供清单。
2.8.12有固定的业务联系人并保持联系沟通;对招标方提出的建议、要求能及时回复解决。
2.8.13征订邮发期刊目录品种8000种以上;征订非邮发期刊目录品种4000种以上。
2.8.14投标方必须提供投标期刊的刊名及邮发代号。
3.投标方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方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要求的,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方,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方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方资格证明文件: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
(6)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方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做出投标响应);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方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9)投标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一个投标方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方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方资格。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方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方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方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技术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按照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2.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 评标方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折扣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方(投标方按要求提供中文期刊码洋价)。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方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方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方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自强楼320室递交投标文件。
8.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自强楼320室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福建商学院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