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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管线探测工程(二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0/28 10:50:27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FJSXY2019-034-1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管线探测工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马尾校区管线探测工程,地下管网探测面积26666.67平方米,地下管线测量范围10km ;中标单位出具项目测量报告,包含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应符合马尾区住建局排水审批要求的测量成果文件。 

2.4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5000元(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计取),投标总报价包含收集已有材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5工期要求: 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的地下管线探测并提交成果资料(正式合格的书面报告);

2.6 成果文件:测量结束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符合马尾区住建局排水审批要求的测量成果文件6份,并含以上测量数据的光盘2片。

2.7结算方式:中标单位交付符合马尾区住建局排水审批要求的测量成果文件并得到马尾住建局的认可后,凭全额正规发票等材料,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100%的探测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测量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8)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做出投标响应);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技术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按照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2.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 评标方法:评标办法:本次招标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1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自强楼320递交投标文件。

8.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16900(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自强楼320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监督电话:26299580  监督邮箱:51671644@qq.com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