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JSXY2020-027-1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2020-2022年办公设备维修维护及粉墨耗材添加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具体采购内容:福建商学院办公耗材及办公设备维护,包含复印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安装等。
2.2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附件2:投标报价一览表,按投标单价、类别分项报价及投标总价报价(包含税收、人工、装卸、安装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资料、运输和保险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分项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或明显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无效;投标报价单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3交货及服务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马尾校区及鼓楼校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质量、服务要求:
2.5.1 供货质量要求:
考虑投标人的产品质量以及供货渠道来源的正规性、合法性、可靠性,投标人所投耗材产品应获得货物制造商的供货保障和质量保障承诺,所投耗材产品品牌需入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标后供应的货品应为所投品牌原厂原包装,其中学校大型一体机(具体详见耗材清单)的耗材和配件必须提供设备原品牌原厂家耗材及配件。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须承诺所投粉墨产品每个打印量不低于附件耗材清单中所规定的使用页数(投标人须承诺如若在使用过程中与所约定的张数差距较大时需无条件免费更换)。
2.5.2供应商接到采购人耗材供货或维护维修需求后30分钟内予以响应,4小时内上门服务,若办公设备维修停机超过一天的,服务商应提供同档次或同型号备用机器给使用部门,保障使用部门正常办公。
2.5.3供应商为我院校所有办公设备提供免费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包含软硬件服务)。
2.5.4如果需要更换耗材、配件时,需告知并征得使用部分经办人同意后,方可当面拆除所要更换的耗材、配件原包装,更换下来的耗材、配件交由使用部门处理。
2.5.5办公耗材送达后,供应商需帮助使用部门安装调试,并进行机器清洁维护工作。
2.5.6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库存能力,为保证服务质量,在目录清单以内的产品,投标人需有现货库存,库存要求每件商品需至少有5件以上库存能力。
2.5.7供应商应每月提供办公设备上门维护保养服务,并按采购人要求建立维护保养台账。
2.5.8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配件价格进行比对,原则上更换配件的价格不得高于办公耗材产品官网或京东商城或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上的配件标价。
2.5.9在合同期内,招标方收到并核实确认招标方使用部门的有效投诉(包含服务态度、响应时间、耗材品质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每一例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整,同一性质的有效投诉超过3例,则招标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此条款内容需书面承诺)
2.6结算方式:一年分四次付款。供应商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内向采购人提出上一季度结算申请。结算时,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完整的该季度的供货清单,并附正式发票。经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付清上一季度的费用。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数量为准。
2.7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项目服务期2年满中标单位完整履行采购合同且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则在15天内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办公设备相关的维修经营许可,拥有自有3名及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具有一定的仓储能力;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投标人需提供自有3名及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在投标公司缴交社保证明),仓储面积证明材料(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所投耗材产品品牌原厂供货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所投耗材产品品牌入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9)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逐项做出详细的投标响应,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承诺材料,无响应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及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2.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6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商学院官网“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8.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监督电话:26299580 监督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福建商学院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