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正文

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2020-2021高层次人才招聘宣传广告设计及推广服务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1/18 08:39:41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FJSXY2021-001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2020-2021高层次人才招聘宣传广告设计及推广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2.1招标范围和内容: 
根据福建商学院2020-2021年发布的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为扩大学校人才招聘宣传,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入选2家招聘网站发布我校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服务期限1年。
2.2招标内容、信息服务要求:
2.2.1网站宣传和推广:招聘方案按照学校需求,经网站专业人员编辑操作,及时在网站招聘频道首页推广6个月(合作期前半年)、二级页面或专题栏目推广6个月(合作期后半年)。
2.2.2招聘网页和招聘宣传页设计与制作(包含招聘单位介绍、招聘简章、招聘计划等)。根据学校风格,协助设计宣传页面样式,满足学校在参与线下招聘会时的推广需求。
2.2.3合作期内的增值赠送服务:
   ①.和我校人才需求专业相关的高层次人才简历资料推荐服务,招聘旺季需推送简历100份以上;
   ②.手机端宣传推广:按照学校招聘的需求,包含我校介绍、引才政策、岗位列表和简历投递等功能模块,实时更新学校招聘政策、动态和新闻。通过手机扫码关注浏览,分享和转发全面扩散,满足提升我校引才宣传传递效率。
   ③.服务期内,在网站招聘频道首页免费为学校发布学校人才政策。
2.3本项目招标预算总额为人民币:60000元(入选2家),投标报价按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元/家进行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投标报价总金额包含但不仅限于税收、宣传、人工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项目涉及到的已列和需要做但未列出的所有项目,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4项目结算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待项目服务期满,校方按照招标文件中“2.招标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乙方完整履行服务且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并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则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1年。项目服务期满,如乙方未完成招标文件“2.2招标内容、信息服务要求”中所要求履行的项目服务内容,则应继续履行直至完成项目服务内容。
2.6验收标准及要求:校方按照招标文件中“2.招标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单位,同时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A.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B. 经营高层次人才招聘宣传推广业务、同时具有线上和线下招聘会服务能力的公司。提供2019年1月以来线下和线上的招聘会数据,并填报《2019年1月以来线上和线下招聘会博士参会情况登记表》表格并盖章。
C. 2019年1月以来每年和各高校合作的数量及成果。(提供每年和各高校合作数量汇总表及合作单位收到的简历数据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6)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做出投标响应)。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2.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在满足我校招标内容和信息服务要求的条件下,入围3家人才招聘企业。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招标需求的条件下报价最低的2家中选,如有出现报价相同情况的,Alexa网站综合查询排名里访客排名(UV Rank)靠前的优先入围。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2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商学院官网“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8.1投标文件于2021年1月27日前密封后以顺丰快递的方式快递寄达至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铺19号(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资产管理处)。收件人:刘老师,电话:18050338008。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本公告公示5天。
10.监督电话:26299580   监督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
11.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6298150 邮箱:fjsxycgb@fjbu.edu.cn

                                                         福建商学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