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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建设方案征集的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2/01/07 17:23:01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我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实时查询和综合分析,规范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开展资产管理事项网上审批等功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了国有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正规化和全覆盖,实现资产利用效益最大化,拟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建设方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积极支持我校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建设。
一、建设内容
(一)学校统一要求实现的功能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教育系统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的通知(闽教办科〔2021〕10号)》要求,所有采购的网络设备和软件系统都必须全面支持IPv6。
2.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福建省版权局关于印发< 福建省2021年推进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办科〔2021〕8号)》要求,所有新建信息系统要兼容国产操作系统软件、国产办公软件。因目前国产操作系统软件多数基于Linux平台,即要求新建信息系统要能在Linux平台安装部署。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所有采购的软件系统都要通过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测评,其中涉及敏感信息的软件系统要求通过网络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
4.此次建设的系统要求能在虚拟化平台部署,即软件要能安装在虚拟机或Docker容器中,软件授权方式不能采用硬件加密狗,软件授权必须支持虚拟机或容器在不同服务器主机集群中漂移。
5.所建设的系统必须能与我校数字化校园基础平台无缝集成,提供与学校融合信息门户平台、共享数据库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集成,以及其他应用软件系统接口的解决方案。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按照学校数字校园基础平台的集成要求修改和实施技术方案。
6.所建设的系统必须是目前已经相对成熟的软件产品,需要软件进行定制开发部分的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
7.项目承建方须对整套系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硬件部分提供五年免费质保,软件部分提供三年免费维护和升级(同类软件不区分软件大小版本号)。
(二)系统基本功能
       1.数据对接
系统必须能和学校现有老系统的数据实现无缝对接,保证原有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由项目承建方自行负责完成。
根据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服务支撑系统(二期)部署应用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39号)的要求,系统必须支持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服务支撑系统的资产入库、日常使用管理、处置管理等相关功能,做到资产数据的自动同步衔接以及相关报表数据的上报工作。
2.基础设置功能
权限管理:需支持二三级管理。提供部门管理、用户管理及角色管理。需提供用户新增、用户修改、用户导入、导出等功能。支持权限新增、权限修改等功能。
标准分类:系统需按财政部新国标6类、教育部16类标准进行管理。
自定义流程: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独立定义审批业务流程,或者对原有流程进行动态设置及调整。
3.台账管理功能
提供固定资产库、无形资产库、报废库、变动库、低值耐用品、低值材料库查询,支持资产标签打印,资产三联单、四联单打印,每张资产卡片都存在对应的二维码,所产生的二维码需符合行业标准规范,可在手机等扫码设备中读取。
4.日常管理功能
需支持资产调拨、资产移交、资产借用,资产维修等日常管理功能。
5.资产查询服务
需提供多个属性查询所需要资产的信息。根据权限不同,所查询出来的数据也不同。如:部门保管人只能查询出自己所保管的资产信息,管理员可查询出所有的资产信息。
6.资产处置功能
需支持资产处置(包含划转、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损、报废等)功能。
7.资产清查功能
提供清查计划功能,在线自主清查、单位清查、主管部门随机抽查、资产盘点业务,资产清查任务的下发,各归口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资产领用人清查,需支持手机终端对资产进行盘点,盘点数据同步至系统中,通过软件汇报清查结果,方便地掌握资产实物账及资产现状。
8.资产折旧功能
系统需自动按照最新《政府会计准则》及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的最低使用年限按月进行月折旧明细的生成;折旧统计报表符合教育部门折旧方式,区分行政、教学、科研、后勤、其他等多个大类折旧情况。
9.资产报表管理
支持可生成各类统计报表:提供常用的统计报表与统计图表、提供一些决策支持的设置。支持自动生成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上级部门要求的数据报表并上报。包括国有资产年报、国有资产月报、产权登记、财政部6类、教育部16类年度增减等数据报表。
10.公房管理
提供基础房产信息的维护,为高校资产管理存放地点做好基础工作,房产基础信息包括 GIS 信息地图、土地管理、房屋管理、楼层管理、房间管理、楼层平面图、房间调配、资料附件管理等基本信息的管理。并为年度报表数据提供数据支撑。该功能模块需包含服务:测量面积、登记及出图,实现房管+资产的对应“存放地点”到最小目录。
11.资产自助服务端(含硬件)
系统需实现全校教职工自行根据各自的用户权限通过自助服务端实现资产查询、报表(验收单、领用单、处置核销单、条码标签)打印等服务。各打印报表格式需根据学校制度单独定义符合学校要求。
12.闲置资产调剂管理系统
系统可实现对闲置资产进行上网公开,以进行单位内部部门的调剂,促进闲置资产的有效利用,提高闲置资产的利用率。规范对闲置资产的调剂、处置工作,建立资产调剂整合工作机制,将闲置资产调配各部门或集中入库公物仓,杜绝损失浪费。
13.手机端移动办公功能
需支持手机端移动办公功能,实现资产查询、业务审批、资产盘点、维修报修等功能。
14.数据治理及大数据分析
系统需支持覆盖资产生命全周期的情况查询,自动展示资产运行情况,对资产的分布、类别、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
15.财务对账功能
系统需支持与学校财务系统对接,实现对账等功能。
16.数据安全管理
系统需自动进行数据备份,并实现数据与原国资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保证新系统上线过程中的资产业务通道运行正常。
(三)服务方案
除上述系统功能方案外,欢迎提供相关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包括:
1.提供二次应用快捷开发详细方案;
2.提供与原系统的数据接口详细方案;
3.提供技术支持详细方案;
4.提供全员培训详细方案。
(四)其它要求
1.方案中必须提供项目建设预算经费(需按各项功能模块分项报价),该预算是方案优劣评审的重要指标;
2.方案中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微信号及邮箱;
3.方案格式:电子版(Office Word或WPS)及盖章扫描版(PDF)
二、公司资格要求
递交建设方案时,请同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具有软件开发相关的经营范围)。该建设方案在福建省内至少要有2个成功实施的案例。
三、有关声明
1.本次征集无补偿费及奖励;
2.方案应征单位必须是方案的原创单位,并保证提交的方案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3.本方案仅作为我校建设需求方案,我校有权使用所收集的方案中的相关信息,本项工作不作为后期设备采购招标中标相应承诺;
4.凡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单位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确认;
5.本次方案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为福建商学院。
四、征集方式
电子邮件征集,本次征集不接受除电子邮件以外的其他应征方式。
1.征集截止时间:2022年1月14日
3.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18960959188,林老师
 
福建商学院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