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 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10〕8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申请第三批福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7日止。若有异义,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资产管理处或监察审计处反映情况。
资产管理处:0591-26298150、监察审计处:0591-26292316
资产管理处
2018年8月20日
福建省第三批人才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