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闽机管综〔2020〕75号)、《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17〕73号)、《福建省教育厅经费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闽教财[2019]5号)、《福建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发〔2017〕52号)、《福建商学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商院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各使用单位(部门)申请,资产管理处初步审核,并组织鉴定小组鉴定的基础上,拟定《福建商学院2024年下半年固定资产处置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对已达报废年限、且因无法使用的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数量共4872件,账面原值9143213.13元,其中设备(数量1443件,账面原值7681934.73元)、陈列品(数量75件,账面原值114300元)、图书(数量59件,账面原值787.70元)、家具用具(数量3295件,账面原值1346190.70元)。
根据《关于2021-2024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标企业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67号)、《关于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废旧家具类资产环保回收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21〕138号)的要求,处置固定资产回收统一委托机关局指定回收单位福建省宏源环境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置收入按相关规定入账。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8日
联系方式:吴老师 0591-26298150
资产管理处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