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闽机管综〔2020〕75号)、《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17〕73号)、《福建省教育厅经费直管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闽教财[2019]5号)、《福建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发〔2017〕52号)、《福建商学院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商院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各使用单位(部门)申请,资产管理处初步审核,并组织鉴定小组鉴定的基础上,拟定《福建商学院2023年教学软件固定资产处置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对已达到使用年限、且已无法满足现有教学要求的软件进行报废处置,数量共107套,账面原值5813263元。由资产管理处集中销毁软件(教学)类固定资产。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31日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1-26298150
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