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室内LED租赁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租赁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
2.项目总体要求(租赁服务)
(1)租赁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内,中选方负责提供上述清单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现场操作保障、定期维护、故障抢修及合同期满后的拆除清场工作。
(2)服务响应要求:免费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以及线上、线下产品使用培训,提供使用手册、操作录屏等文件;学校举办大型活动(预计5场),中标方应指派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或按校方要求提前到场进行设备调试和现场操作。超出5场部分,按300元/场提供技术支持。
(3)租赁报价应包含:设备租赁费、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钢结构及外框装饰搭拆费、现场操作人员费用、设备维护及备件费、税费、保险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4)设备质量要求:提供的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必须符合本公告技术参数要求,且为正规合格产品。安装前需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CCC证书、节能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验收标准: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校方现场确认画面显示正常、无坏点、无偏色、无拖影,控制系统及配电系统运行稳定,方可投入使用。
(6)故障处理:在合同期内实行无偿服务(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进行免费更换、维修和故障排除,人为损坏及非正常使用造成的原则上除外。保障此项目涉及产品正常、安全、持久使用)。合同期内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内,4小时内到达现场。若24小时内未维修好,应及时进行更换。
(7)安全责任:中标方负责设备安装、使用、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因设备质量或操作不当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8)付款方式:设备安装完成并通过校方验收,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租赁费用,剩余50%服务期满后支付。
(9)交货(安装)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10)服务起始时间:签署合同后10天内完成首次安装调试,并交付校方使用。
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8000元(肆万捌仟元整)。总金额包含设备租赁、安装调试、操作维护、运输保险、税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单位承接本项目。
4.服务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5.服务时间:租赁期一年。
6.其它资格条件
(1)报价方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LED显示屏租赁、安装或相关业务。
(2)报价方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至少1份近两年内LED显示屏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具备电工证或相关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并提供报价方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方须提供所投LED显示屏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
7.评审办法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询价评审小组成员现场统一开启投递的报价文件,在全部满足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8.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请各报价单位按以上询价公告所有条款要求内容及附件清单内容逐条响应,提交承诺函、报价表(按单价、总价报价)、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业绩证明、人员社保证明、产品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8:00前准时将项目报价文件及资格证明材料密封后以顺丰快递方式送达: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750846585。逾期不予受理。
福建商学院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