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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渡校区1#、2#、青春广场围栏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1/08 15:31:52 浏览次数:

我校潘渡校区1#、2#、青春广场需制作、安装围栏,现公开对外进行招投标,请有关单位踊跃报名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制作、安装围栏182米,计364平方米。
采用材料: 主材用热浸锌方管,静电喷涂;竖杆:19*19*1.0、横杆:40*40*1.2,立柱:80*80*1.5。具体尺寸及位置需投标方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湖前、潘渡校区内进行现场查勘,并按校方实际要求进行。具体造价详见工程预算表。
2. 工期要求:总工期10个日历天
3.施工单位要求: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资质。
4.本项目最高含税限价为人民币64993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介绍信或者委托书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 1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整(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湖前校区报名,并签字登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递交相关的资格资料。所有递交资料需加公章,否则无效。
7.2投标人于2015年1月16日上午9:30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湖前校区食堂三楼)递交资格文件及密封的投标报价书。
7.3投标人于2015年1月16日上午9:50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开标。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以下资料(不用密封):
8.1授权委托书或者介绍信(原件);
8.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上述资格文件须加盖公章,且不予退还,逾期送达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公告公示5天。
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1月14日下午4时止,正常上班期间。
报名地点:校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7726654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