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校区二期图书馆工程白蚂蚁防治工程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潘渡村;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2445.49㎡,其中:一层建筑面积7583.13㎡, 上部建筑面积: 14862.3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并经有关机关登记注册,取得相应法人资格,经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有白蚁防治内容;
2、固定的办公地点、经营场所及相应设备;
3、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4、有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从事白蚁防治的专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等级证书,持证上岗;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白蚁防治施工管理工作的资历;有专职药物保管员,有满足施工生产所需的白蚁防治专职技术人员;
5、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药物安全措施、竣工验收、回访复查、资料档案等施工管理制度;
四、白蚁防治费用:
1、白蚁防治费:不得高于福建省闽价[2002]房572号文规定标准的50%。
2、白蚁防治款项支付:(1)本工程中标、合同签订后支付总费用的60%作为办手续报备费用;(2)其余待工程竣工后,付清全部费用。
3、若在施工过程中, 白蚁防治单位未及时满足施工现场以致施工单位工期延后的,招标人有权扣罚200元/天。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介绍信或者委托书于2015年4月 21日至2015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后勤处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时间
1、申请书(写明申请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无委托,无需提供此项);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年检合格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于2015年4月29日上午9:00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递交资格文件及密封的投标报价书。
7.投标人于2015年4月29日上午9:20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开标。
8.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主要合同条款: 白蚁防治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承接白蚁防治业务时,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房屋白蚁防治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案。
2、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房屋白蚁防治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施工,确保白蚁防治施工质量。白蚁防治施工工序列入建设项目隐蔽工程验收内容,经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隐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相关验收记录移交建筑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
3、加强白蚁防治药剂的管理。白蚁防治药剂的选择和使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使用的药剂必须具备农药“三证”、厂家名称、产品批号、有效成分和出厂日期,并附有产品说明书和批次检测合格证。不得使用不符合产品标准和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药剂,不得使用仅取得农业或其他卫生害虫登记的农药。存放白蚁防治药剂必须有独立安全、与住宅区保持一定距离的储存仓库,并有专人管理,建立健全药剂进出领料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信用档案。白蚁防治单位应建立健全按规定条件从事白蚁防治、按技术规范进行防治、按规定标准取费、使用符合要求的药品、在15年包(保)治期(包治期自白蚁防治施工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内负责无偿复查和灭治等作业或服务情况的信用档案。
九、评标程序:
1、招标人代表宣布参加投标单位名称;
2、招标人组织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3. 在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十、本公告公示5天。
十一、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处 电话:87861330
招 标 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黄埔19号
联 系 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91-87726654 传真电话:0591-87726654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201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