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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校区制作安装广场牌和规划图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5/06/05 11:11:59 浏览次数:

 
我校新校区需制作安装广场牌和规划图,现公开对外进行招投标,请有关单位踊跃报名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制作、安装广场简介牌,1500*2000cm,12面;效果图展示牌,3000*5000mm,3面;总平面规划图,6000*15000mm,1面。
采用材料: 主材用镀锌角钢: 40mm*40mm*4mm;立柱直径150mm*5mm镀锌圆管;采用0.7mm彩钢板封面;基座800mm*1000mm混凝土浇筑。具体尺寸及位置需投标方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潘渡校区进行现场查勘,并按校方实际要求进行安装施工。具体造价详见工程预算表。
2. 工期要求:总工期10个日历天
3.施工单位要求: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广告制作资质。
4.本项目最高含税限价为人民币13562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介绍信或者委托书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 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整(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湖前校区报名,并签字登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递交相关的资格资料。所有递交资料需加公章,否则无效。
7.2投标人于2015年6月12日上午9:00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湖前校区食堂三楼)递交资格文件及密封的投标报价书。
7.3投标人于2015年6月12日上午9:30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开标。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人须向招标人递交以下资料(不用密封):
8.1授权委托书或者介绍信(原件);
8.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8.3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格文件须投标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且不予退还,逾期送达或资格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公告公示5天。
报名时间: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下午4时止,正常上班期间。
报名地点:校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7726654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