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实训基地设备家具采购项目;
1.2交货和安装地点: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连江校区1#楼;
1.3采购内容: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1.4采购要求:报价方需自行到现场勘查,按校方要求施工。所有设备免费质保三年。
1.5项目总金额最高限价:62000元,总金额包含税收、装卸、安装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资料、运输和保险等费用;
1.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安装完成;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酒店用品、厨房设备、不锈钢制品的生产、销售、安装。
2.2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标书中。)
2.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3、如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介绍信或者委托书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鼓楼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食堂三楼)索取招标文件,并签字登记。
5、评标方式:对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价才能参加评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递交相关的资格资料,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报价清单,所有递交资料需加公章,否则无效。
6.2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10:30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鼓楼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食堂三楼)递交资格文件及密封的投标报价书。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4月27日上午10:45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鼓楼校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食堂三楼)参加开标会议。
8、本公告公示5天。
9、监督部门:监察处电话:87861330
10、招标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黄埔19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720835
传真电话:0591-87720835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