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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食堂一、二层及马尾校区食堂一层A区餐厅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7/31 22:48:33 浏览次数:


福建商学院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连江校区食堂一、二层及马尾校区食堂一层A区餐厅招标项目(招标编号:RWZB-2017-215)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RWZB-2017-215
2. 项目连江校区食堂一、二层及马尾校区食堂一层A区餐厅招标项目
3. 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名称
建筑面积
经营地址
经营范围
经营   年限
具体内容
拟一次性投入装修、添置和建设最低费用
1
连江校区
食堂一楼
2360
平方米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第一食堂一楼餐厅(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经营大众快餐(必须提供免费汤)、商务套餐、风味小吃(各类面、粉食、小吃类);不得擅自销售经营范围外的其他商品。中标人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享有国家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
该餐厅中标者附带经营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教工餐厅和鼓楼校区餐厅
四年
详见招标文件
连江校区第一食堂:100
鼓楼校区食堂:60(面积约1000平方米)
2
连江校区
食堂二楼
2105
平方米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第一食堂二楼餐厅(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经营大众快餐(必须提供免费汤)、商务套餐、风味小吃(各类面、粉食、小吃类);不得擅自销售经营范围外的其他商品。中标人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享有国家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
四年
详见招标文件
80
3
马尾校区
食堂一楼A
1836
平方米
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食堂一楼A区餐厅(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经营大众快餐(必须提供免费汤)、商务套餐、风味小吃(各类面、粉食、小吃类);不得擅自销售经营范围外的其他商品。中标人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享有国家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
四年
详见招标文件
48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注册年限不少于3年且经营过高校或在校生3000人以上的中专(含中职、技师学院)餐厅的企业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堂或餐饮经营或餐饮管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及经营过高校餐厅的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人中层及以上干部和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等各类相关人员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担任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以上资格标准中第3条至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代表人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7、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1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2017456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
7.2提供2017456三个月的有效的纳税证明材料;
7.3提供2017456三个月的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企业缴纳社保人员名单中须含投标人代表);
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
10、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负责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1对担任本次项目餐厅经理的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3)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4)现从事餐厅经营管理,且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餐厅管理经历。(须提供能证明其具有3年以上(含3年)的餐厅管理经历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5)无不良社会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书面专项承诺,如若中标须在中标后提供由当地派出所等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6)该项目经理现为投标方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投标人单位为餐厅经理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05月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表复印件(明细表上须有社保中心的电子章和防伪码、社保负责人联系电话);
(7)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注:若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可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投标人在以往的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点要求作出专项明确承诺,并加盖公章)。
注:1. 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购买招标文件须知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801日至2017年0810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直接至我司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单》。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照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银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公司电话、联系人、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并发邮件至我司。
7.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8.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21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 开标时间:2017年0821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和公示栏,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商学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黄铺19号
联系人姓名:刘老师
联系电话:87720835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项目联系人:小余
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传真:0591-63301266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