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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南校门广场改造工程建筑基桩检测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2/10 20:44:43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FJSXY2018-007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南校门广场改造工程建筑基桩检测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福建商学院;

2.2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南校门广场改造工程,主体为框架结构,桩基采用先张法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共计12根。高强混凝土管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为500KN,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载为1000KN。根据《JGJ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要求,本项目基桩静载检测桩数为2根,基桩低应变检测桩数为12根。

2.3本项目最高限价:按照《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20%,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552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报价总金额包含税金、装卸、专用检测工具、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检测报告,运输和保险等费用。

2.4检测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2.5检测质量要求:试验检测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要求,并对试验结果承担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建筑基桩检测、鉴定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同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检测、鉴定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7)相应技术、设备、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8)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

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地基基础检测工程师证书。

3.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标书中。)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

7)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5. 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检测单位评标办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222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3362554139@qq.com确认报名有效(邮件主题请按项目名称填写发送回执)。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递交相关的资格资料,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报价清单,所有递交资料需加公章,否则无效。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资产管理处(鼓楼校区食堂楼三楼)递交投标文件

8.2.2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226日90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投标申请人于2018226日上午930到福建商学院资产管理处(鼓楼校区食堂楼三楼)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 监督部门:监察审计处   电话:0591-26292316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1-2629815018050338008

                                  

                                                         
福建商学院

                                                2018211日

投标人报名回执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邮箱: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