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8-017-1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福建电子商务公共实训基地之创新创业中心”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内。
2.2招标内容和要求:
2.2.1项目设计规划涉及范围
福建商学院-福建省电子商务公共实训基地之创新创业中心设计项目,位于马尾校区军体楼一楼东侧,总设计500㎡,设计范围空间功能布局、水电布设、家具、装饰等(包括一层东侧公共区域拆改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排水工程)。
2.2.2空间功能布局
本项目建设基本定位福建商学院电子商务实训基地之创新创业中心,兼具福建省省级电子商务公共实训基地及推广中心功能,同时可作为全国电子商务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将围绕以上定位进行规划及设计。
(一)四个功能区划分
创新创业中心涉及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商务策划、项目实施等多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技能,本实训基地涵盖UI与视觉设计中心、电商运营推广中心、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中心四大功能区,以覆盖核心模块进行规划,提供“小而精”的实训基地。同时兼顾“双创”的需求,设立创客空间,提供校内外企业入驻,大大提升基地“实训”与“实践”的互动性。鉴于此,对此项目做一个系统的功能划分,如下:
见附件
功能区的划分在大范围为整个平台项目做了完整的整体规划,满足创新创业中心对该项目实用性、功能性的需求。在整体功能划分的基础上,对其做详细的空间规划与设计,更加凸显该项目建设的准确性。
(图见附件)
福建省电子商务公共实训基地之创新创业中心规划要求
(一)项目规划要求:
如上所述基地建设涵盖四大功能模块,为提高空间利用率,及考虑远程教育、互动及国际电商业务的要求,提出以下项目规划要求如下:
1、功能区划划分合理:UI与视觉设计中心、电商运营推广中心、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中心、客户关系管理中心等功能。
2、空间设计灵活:空间设计上各单元空间尽量可满足根据需要日常实现可以移动、变化的,随意调整空间的使用,增强空间利用率。
3、设计容量:路演厅要能拓展到50个座位;
4、带宽要求:带宽足够,能满足国际电商业务需求;
5、硬件要求:路演厅要求多媒体空间、幕案
6、其它:门口营造电商氛围、配防水LED大屏用于发布信息
(二)规划布局
根据项目要求,基于马尾校区军体楼一层东侧现有的建筑格局,拟将东侧整面墙进行改造地约500平方米建设规划如图,布局如下:
图见附件
二、设计要求
(一)满足电子商务实训需要。装修应参考同类型及以上创客空间建设,风格大气。设计应考虑吊顶、墙面、地面及走廊改造,配窗帘、防盗门、家具、空调、电气系统、照明系统,并根据各功能区配置相应的电子设施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监控系统、中控系统、音响系统、多媒体系统(投影仪流明度要高)。
(二)满足创客空间需要东侧墙面改造,拓宽室内空间,增设玻璃墙(钢化玻璃)并装潢。
(三)增设卫生间,应该合理布置好上下水通道。
(四)设计应考虑监控系统、温控系统、消防系统、饮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休闲吧开放式厨台,应该合理布置好上下水通道;
(六)中标企业要根据使用方需求修改设计方案,并提供设计图纸、效果图、工程量清单,家具、设备详细参数等设计成果文件,配合招标方进行项目论证,工程量清单编审。
三、设计成果
(一)功能分区设计要求:提交整个区域的完整平面规划及人流导向与区域划分,设计(含效果图)、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修改、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文件报建报批。设计范围主要包括:家具设备、内装修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局部户外景观工程等。设计单位除应按设计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校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及设计图纸报审等工作,并保证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3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4设计时间要求:7个日历日内交付通过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
2.5工程质量: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图纸和计算书,图纸应达到施工图标准。
2.6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资质。
2.7设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设计成果定稿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款项的60%,协助设计图纸编审工作完成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协助工程施工过程指导完成后支付合同款项的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装订在标书中。)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 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各投标申请人如需现场勘察,请于2018年7月16日16:00前电话联系现场勘察联系人约定时间后,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后提供满足学校对本项目各项需求的设计方案初稿(现场勘察联系人:胡莉明,联系电话:15980240366)。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7.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8. 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6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
9.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9.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9.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2号楼二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
9.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7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2号楼二楼会议室)参加开标会议。
11.本公告公示5天。
12.监督电话:0591-26299580
13.招标人:福建商学院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8年7月10日
附件1:
投标人报名回执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邮箱:
日 期:
点击下载: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福建电子商务公共实训基地之创新创业中心”设计项目(二次发布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