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8-038
1.项目名称:连江校区围墙闭合临时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具体采购内容: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围墙闭合临时监控系统设备采购红外球型及枪型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监控专用硬盘、显示器等,详见附件2:投标报价一览表
2.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0元,详见附件2: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包含产品、税收、装卸、安装、调试、技术资料、运输和保险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3交货时间:定标后15个日历日内送至校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4交货及服务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
2.5质量、服务要求:供应的货品应为品牌原厂原包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的国家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本项目验收标准;
2.6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2.6.1质保期: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之日起1年;供应商提供设备1年免费上门维修,长期维护。
2.6.2所有设备提供1年免费上门维修,保修期内如有故障,接到电话后3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维修到位。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设备优惠维修服务。
2.7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按中标金额的10% 缴纳齐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100%合同款。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质保金。合同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合同质保金无息全额返还。
2.8结算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采购人向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100%合同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电子与智能化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视同提供了说明或承诺。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9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 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8月10日9:00-12:00,14:00-16:00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地址: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若无到现场勘查,视为到现场勘查。(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3055288822)。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9.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9.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2号楼203室)递交投标文件。
9.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8月15日9时45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2号楼203室)参加开标会议。
11.本公告公示5天。
12.监督邮箱:2003wmh@163.com
13.招标人:福建商学院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050338008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