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8-057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阅读区灯光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考图片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最高 限价 |
1 | LED录播教室灯(格栅) | | 1、功率:36W;额定电压:AC220V;频率:50/60HZ; 2、尺寸:600*600mm。应为一体式灯具,不接受组合式灯具;边框材料应采用银色铝型材,不接受钣金或塑料材质外框方案;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防眩格栅尺寸不大于20x20mm。 3、驱动电源运用外置方案,并采用弹出式设计,便于产品维护及升级安全操作。驱动电源盒分外盒、内盒,内盒与外盒通过弹片接触方式实现电流传导。 4、功率因数≥0.9。 5、波动深度≤1%。 6、色温在4700K-5100k,同时显色指数≥90。需提供检测机构依据GB/T 24824-2009《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蓝光危害等级RG0(无危险等级)。 8、无电磁辐射[符合频率范围0.009MHZ~30MHZ限值dB(uA)小于22]。需提供检测机构依据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证复印件。 9、光生物安全项目检验结果为“无危险类”。需提供检测机构依据GB/T 20145-2006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复印件。 10、必须有3C标志。 | 150盏 | | | 152000元 |
2 | LED护眼台灯 | | 1、符合GB/T9473-2017《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要求》和CQC16-465316-2018 《读写作业台灯性能认证规则》; 2、达到国AA级照度;亮度可调; 3、色温在4000K~5000k,同时显色指数≥90; 4、蓝光危害等级RG0(无危险等级); 5、设计寿命≥40000H。 | 10盏 | | | 4500元 |
3 | 落地灯 | | 投标人须能协助招标人根据实际使用环境选择款式,最终确定的款式、型号须经过招标人审定方能供货。 | 7盏 | | | 3500元 |
4 | 灯具移位重新安装 | | 4个书库和2个自习区的原有灯具(260盏)需移位,按照书库布灯图重新安装。 | 260盏 | | | |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备注:本项目总价包干,投标报价须包含以上货物、原有灯具移位重新安装、新购灯具安装、线材、管材、扎带等辅料、人工费用等所有费用。 |
★特别说明:
(1)新购LED录播教室灯均安装在2个自习区,原有灯具260盏全部安装到4个书库。具体布灯图详见附件2,仅供参考,实际安装以现场情况为准,安装后必须达到自习室平均照度≥300lx,书库平均照度≥150lx。
(2)所有供货灯具应满足消防规范中对普通“照明灯具”的要求,灯罩应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
(3)禁止使用O类和I类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与PE线可靠联结。
2.2 交付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
2.3本项目招标总价包干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00元;总金额包含税收、产品、安装、电线电缆等辅材、装卸、安装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培训、检验及技术资料、运输和保险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按单价、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4交货期及交付条件: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2.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公司需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中标人完整履行采购合同且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则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给中标公司。 2.6结算方式: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文件及全额正规发票等材料以转账方式支付100%的货物价款。
2.7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满足校方招标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基本要求
2.8.1产品免费质保期3年,终身维护;
2.8.2售后服务:
(1)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全新、原厂原装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完全符合质量检测标准且货物性能、参数、技术指标和功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
(2)所有产品提供36个月免费保修,免费保修期自招标人签署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负责包修、包换。
(3)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提供备件服务。
(4)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免费保修期结束后,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免上门费、检测费,仅收取维修成本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对招标公告中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响应并书面承诺(须含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等)。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提交样品:投标人提供符合以上技术要求的所投型号LED录播教室灯一盏。
3.3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6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0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及样品;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递交投标文件。
8.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
投标人报名回执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邮箱: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