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8-064
1.项目名称:2018年《福建商学院校企合作教材及专著编写出版》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根据福建省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任务书和提升办学水平专项建设预算,结合我校专业建设实际,现拟购“福建商学院校企合作教材及专著编写出版”服务,服务包含教材(专著)编写服务、编辑服务、出版服务(含书号购买)等内容。
2.1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限定编写出版电商专业教材3本和经济专著1本,印刷出版的成书每本50册,共200册。
教材由校企双方合作编写,内容需学校专业教师签字认可编辑出版;专著内容由学校专业教师撰写。其中,电商专业教材三本分别是《电子商务运营理论版》、《电子商务运营实践版上》、《电子商务运营实践版下》。教材的篇章包含但不限于电子商务概论、电子商务运营、天猫运营术语解释、消费心理学、色彩心理学、市场分析、营销模式、天猫规则概要、天猫活动规则、延迟发货规则、违规行为的扣分汇总、商家入驻、最低价定义、最低价说明等。
2.2招标要求:
每本教材的制作要求:尺寸:16开(17×24cm);纸张:70g;图表:不少于50张;字数:总字数不少于50000字,每页不少于600字,85P;封面:彩色印刷,250g铜版纸,亚粉加膜;封面设计与整本排版;胶装压边。
每本经济专著的制作要求:尺寸:16开(17×24cm);纸张:70g;字数:总字数不少于150000字,每页不少于600字,250P;封面:彩色印刷,250g铜版纸,亚粉加膜;封面设计与整本排版;胶装压边。
2.3委托印制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时需承诺中标后委托省级(含)以上出版资质的出版社出版印制,对出版的教材和专著内容的合规性负责。
2.4本项目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0000元,总金额包含书号购买、教材和专著的编写费用、教材和专著的审稿费用、出版社管理费、封面设计、内页排版、内页插图设计和PS制版、税收、装卸、运输、保险和印刷出版的成书每本50册,共200册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项目涉及到的已列和需要做但未列出的所有项目(含税)招标人不再产生任何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3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中标签订委托合同后于2019年5月1日前编写完成提交校方审稿确认通过;于2019年10月31日前印制完成并配送至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和马尾校区。
2.4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凭全额正规发票等材料,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100%的合同价款。
2.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交货的教材及专著书号(即ISBN)等版权信息必须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书号查询系统信息一致,且满足校方招标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对招标公告中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响应并书面承诺(须含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等)。
(8)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A.投标人必须是福建省福州市本土注册的合规企业(注册年限不低于三年);
B.投标人必须拥有国内版图书批发、网络发行;国内版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网络发行;图书、报纸、期刊零售、网络发行的营业经营许可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C.投标人拥有三家(含)以上的省级(含)以上出版资质的出版社资源(提供相关出版印刷的出版社资质复印件)。
D.投标人委托出版印制的出版社主要以学术出版或教育出版为主要业务,211或985工程高等教育学校为主办单位的出版社优先(提供相关出版印刷的出版社资质复印件)。
E.投标人与委托出版印制的出版社有销售业务合作关系(提供近1年内的销售协议复印件,单份签署的销售协议金额不低于5万人民币)
F.投标人中标后要承做教材专著的编写工作,需要投标人自身拥有成熟的出版编辑团队,编辑团队不低于10人(提供相关人员的真实盖章雇佣劳动合同)。本项目中提及的教材专著编写工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a、内容原创性,不涉及抄袭;b、内容合规性,不涉及违法言论传播;c、案例真实性,即案例必须是围绕电商行业运营相关;d、校企双方合作编写; e、教材内容须校方专业老师认可签字确认通过。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5.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评价法。
6.合同签订
6.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6.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8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递交投标文件。
8.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监督电话:0591-26299580监督邮箱:2003wmh@163.com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