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8-060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连江校区图书馆建筑面积2.24万平方米,共五层,设开架书库、密集书库、自习区、报刊阅览区、信息共享空间、研究间、学生活动区等功能区域。需要一套导视系统,应具有较好的实用性和艺术性,能体现学校与图书馆的文化、内涵则更佳。
2.1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
设计要求:
名称 | 数量 |
连江校区图书馆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 导视系统设计 | 1套 |
标牌制作及安装 | 1批 |
2.1.1
(1)风格:与校园文化及馆舍室内外环境相匹配,外形美观大方,具识别度,应与其他行业及单位区分;
(2)动线:结合人体工程学及建筑设计学,与人流动线设计相吻合;
(3)点位:点位设计应连续可读,可顺利完成引导功能,全馆覆盖;
(4)图标:图标设计应遵循传统习惯,适当创新,内容整洁,且易于识别;
(5)形式:设计必须具有良好的可更换性,悬吊、壁挂、地贴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6)材质:所用材质应耐久、环保。
2.1.2设计投标方案要求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设计概念及设计说明;
(2)点位设置;
(3)设计方案视觉规划(包括导向标示符号、导向导视牌、楼层标识方案呈现等);
(4)导视系统的制作和使用材料方案(包括提出和列明导向牌、功能区牌、楼层标识等三个以上不同类别的标示牌制作工艺和材质);
(5)馆名标识(楼体或景观招牌石)效果图。
最终实施方案内容在招标采购项目清单分类的基础上,采购方与中标方协商沟通确定内容,由中标方展开实施方案的深化设计。由于本项目以设计和制作实力为主要考虑因素,投标时提出的设计仅为评定投标人设计实力的参考,实际的设计和制作方案将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以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完善的深化设计方案为准。
2.1.3基础标识清单
见附件下载
注:以上数量为初步估算,投标单位应到现场实际踏勘后确定详细点位布置。
2.2 本项目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25000元;总金额包含税收、设计、制作、安装、材料、人工、施工、保修、装卸、安装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资料、运输和保险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总价包干,项目涉及到的已列和需要做但未列出的所有项目(含税)招标人不再产生任何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2.1本项目为大包干形式,包括:深化设计、制作、人工、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修等的方式进行承包。
2.2.2投标人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2.2.3最终深化设计方案需经采购人审定方可实施,采购人的审定不免除中标人应承担的任何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对任何不合理报价进行调整和执行结算。
2.3交货及验收: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制作和安装等所有工作。
(2)交货地点:连江县潘渡乡校方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
a、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b、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c、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d、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e、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公司需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中标单位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在无遗留问题前提下,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退还质保金。
2.6结算方式: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文件及全额正规发票等材料,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货物价款。
2.7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满足校方招标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中标供应商提供3年免费质保,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能协助招标人对因名称变更、位置信息变化或位置迁移等原因的标牌进行免费的修改和迁移。免费质保期结束后中标 供应商负责维修,仅收取材料成本费。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中标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制作的导视系统标牌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最终定稿规定的材质、款式、尺寸等要求严格执行,必须参照样品的质量进行加工生产,否则,采购人拒绝验收。
(5)所有工艺,如有焊接不能只做简单点焊,其它材质打磨平整,无毛刺,需保证牢固,所有边角处需磨边,美观。
(6)售后服务内容
a、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须提供每周5个工作日×8小时热线和合理范围内的服务支持。
b、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的产品维护与维修,中标人负责进行免费维护与维修;人为因素造成的软装产品损坏,由采购人代表工厂进行维修费用报价,经双方确认后进行维修。
c、质保期过后,由中标人通知工厂进行维修费用报价,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维修。
d、中标供应商应免费对设施管理人员和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设施能正常使用。
2.9物料技术规范:
以下为通用性基础标准,具体用料以经招标人签字确认的设计深化稿为准。
(1)铝:性能指标不低于1060 ;厚度≥2mm;经过阳极化处理。
(2)不锈钢:制造标识用不锈钢必须为高铬钢、高镍钢成份,及经过稳定处理;厚度≥1.5mm;必须适宜焊接;表面抛光/发丝等效果(或设计图纸中所描述)须看起来平坦顺滑。
(3)有机玻璃(亚克力):应遵照中国标准GB-T 7134-2008《浇铸型工业有机玻璃板材标准》。参数要求:① 洛氏硬度:102以上;② 透光率:92%以上;③ 整体硬度:5H以上。
(4)烤漆:所有用于标识上的油漆产品须为经标识设计顾问认可的优质产品。采用福莱姆汽车烤漆工艺,漆层厚度:≥35μm 。
(5)油墨:所有丝网印刷油墨须为经标识设计顾问认可的优质产品。
按设计文件进行制版,颜色按照设计文件中给出的色值调色。丝印成品要求图文字体边缘清晰,无毛边。画面整体无瑕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对招标公告中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响应并书面承诺(须含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等)。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6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5.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1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投标报价(30%) | 价格 30分 |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 |
2 | 设计方案 (36%) | 设计方案资料提供 15分 |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概念(或思路)、设计说明(字体、配色、图标等)、点位布置、三种以上标识指示牌设计和效果图、制作和使用材料方案、馆名标识(楼体或景观招牌石)效果图。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准备资料得0分。 | |
设计方案功能性3分 | 与馆舍环境相匹配,与人流动线相吻合,能体现标识在环境中的作用。(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设计方案艺术性3分 | 具有识别度和视觉审美效果,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要加强装饰性处理。(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设计方案实用性3分 | 点位设计连续可读,既坚固、耐用,又易于拆装、更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选择的标识形式丰富多样。(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设计方案经济性3分 | 节约费用,造价合理,后期使用和维护简单易行。(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设计方案环保性3分 | 所用材质节能、环保。(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设计方案可行性3分 | 结构设计合理,制作方法可行,构件保证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施工安装方便。(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设计方案特色性3分 | 体现本校、本馆特色,在遵循传统的基础上适度创新。(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3 | 现场演示讲解(12%) | PPT演示 12分 | 评标时PPT演示。PPT演示需自带电脑,按照签到顺序进行演示,演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演示的PPT与设计打印图纸和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响应应保持一致。优得12-10分;良得9-7分;一般得6-4分;尚可得3-1分;未准备得0分。 | |
4 | 技术方案(12%) | 施工技术、售后服务方案 12分 | 施工方案内容完整,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合理可行,安全度高,针对性强。(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工期能满足要求,工期提前有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衔接对应。(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有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原材料选用、来源及质量保证情况。(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实施方案。(优3分,良2分,一般1分) | |
5 | 商务部分(10%) | 设计业绩3分 | 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图书馆、博物馆、医院、高校、商业综合体等2万㎡以上)设计的得1分。最高3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施工业绩3分 | 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图书馆、博物馆、医院、高校、商业综合体等2万㎡以上)制作安装施工的得1分。最高3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 |
企业资质2分 | 获得中国三级(含)以上广告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含)以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A信用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相关认证。每提供一个资质认证证明得1分,最高2分。 | 提供复印件 |
标书制作2分 |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 |
5.2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5.3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6.合同签订
6.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6.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7. 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7日9:00-12:00,14:00-16:00自行前往现场实际踏勘后确定详细点位布置(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3665002418)。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8.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6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及样品;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9.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9.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递交投标文件。
9.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参加开标会议。
11.本公告公示5天。
12.监督电话:0591-26299580监督邮箱:2003wmh@163.com
13.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