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9-006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教务处招生办2019年印刷品印制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2.1招标范围和内容:
2.1.1印刷品印制内容及要求:
1.高职入学考试(春季)招生宣传材料:
(1) 尺寸:长881cm*宽285cm
(2) 纸张:铜版纸157克
(3) 印刷要求:正反面彩印
(4) 印刷数量:3500份
(5) 成品须整齐对折(五折页)
(6) 校方定稿收到打样后3-4天内印刷完成并送至指定地点
2.全国统一高考(秋季)招生宣传材料:
(1) 规格尺寸:225mm*305mm 其封面、封底、内页页数共36页
(2) 纸张要求:封面300克特种纸(覆膜并压纹),内页157克铜板纸
(3) 印刷要求:全彩、骑马订
(4) 印刷数量:7000份
(5) 校方定稿收到打样后7天内印刷完成并送至指定地点
3.2019年录取通知书:
(1) 规格尺寸:A4纸尺寸,镂空,压痕
(2) 纸张要求:铜版纸157g
(3) 印刷要求:全彩
(4) 印刷数量:7000份
(5) 校方定稿收到打样后3-4天内印刷完成并送至指定地点
4.2019年新生入学须知:
(1) 尺寸:长42cm*宽28cm(含出血)
(2) 纸张:铜版纸157克
(3) 印刷要求:正反面彩印
(4) 印刷数量:5500份
(5) 成品须整齐对折
(6) 校方定稿收到打样后3-4天内印刷完成并送至指定地点
2.1.2项目总体要求:
1.投标报价应含设计(因招生工作特殊性,招生简章、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设计修改应及时,设计修改要求提出后,反馈时间应不超过3小时;另企业应有专职设计人员对接设计工作)。
2.设计印刷方需要严格核稿,如设计印刷方设计失误出现错误,设计印刷方需要承担更正错误责任以及所需成本。
3.总体金额包括设计、制版、印刷、税收、装卸、运输和保险等费用。
4.承接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印刷成品运输至校方指定位置。
5.各项目招标数量均为预估数,具体以校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6.货到检查无误,验收合格后付款。
7.投标时提供符合各项印刷品招标要求的纸品样本(详见2.1.1)。
8.定稿后打样一份送校方确认。
2.1.3本项目招标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00元,总金额包含设计、排版、插图设计和PS制版、税收、装卸、运输、保险和印刷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项目涉及到的已列和需要做但未列出的所有项目(含税)招标人不再产生任何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1.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合同总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完整履行采购合同且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则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如中标人未能履行采购合同,校方有权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即合同总金额的5%)。
2.1.5交货方式:详见“2.1.1印刷品印制内容及要求”表述。
2.1.6验收:
招标人在成交供应商送交印制成品时进行核对检查验收,如发现错印、漏印、字迹模糊、装订差错及清洁度不够等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部分或全部返工。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的合理要求,并在1天内予以弥补或返工。
2.1.7 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印刷成品运输至校方指定位置,验收合格后,凭全额正规发票等材料,按合同约定付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须对招标公告中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响应并书面承诺(须含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等);
(7)投标样品;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1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样品;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递交投标文件。
8.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3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2019年3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监督电话:0591-26299580监督邮箱:2003wmh@163.com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