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9-005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游泳池等周边景观提升项目设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潘渡村与陀市村
2.2招标内容和要求:
2.2.1项目设计规划涉及范围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游泳池等周边景观提升面积约13240m2,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和水电工程等相关配套景观建设。
2.2.2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总平面图、已建项目相关施工图等。
2.2.3本项目必须要勘察现场后再进行设计。
2.2.4投标人应按校方要求提交设计成果。
2.5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7800元,报价包含勘察设计、税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不承付未中标人补偿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6设计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交付通过甲方认可的设计成果及施工图纸。
2.7本项目需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图纸15套。
2.8工程质量:设计成果应符合现行设计标准和现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人原因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设计人应赔偿损失。
2.9设计费支付方式:
(1)校方确认采用提交设计成果后支付80%设计费;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20%设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风景园林专项乙级设计资质、照明工程专项乙级设计资质,上述三项资质同时具备的设计企业;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或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人拟派驻本设计项目的负责人资质证明文件;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8.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月25日9:00-12:00,14:00-16:00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地址: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联系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13600821060)。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9.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9.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11号楼1楼教室)递交投标文件。 9.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准时到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11号楼1楼教室)参加开标会议。
11.本公告公示5天。
13.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050338008邮箱: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9年1月18日
附件1:
投标人报名回执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邮箱: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