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9-011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2—5号宿舍楼热水机组维修与改造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具体采购内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2-5号学生宿舍楼热水机组维修与改造;维修与改造内容及数量:4栋楼、9套机组 ;热水机组品牌、型号及参数配置详见附件2采购清单。
2.2本项目包干价最高限价人民币7.7万元,包含但不限于设备保养费、人工费、维修费、配件费、机械使用费、工具费、应急设备使用费、管理费、税费、劳保费、交通费、运输费、人身意外保险等各种补贴和福利、相关技术支持及培训等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3项目维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工并交付正常使用。
2.4交货及安装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
2.5质量、服务要求:维修材料及配件应为校方指定品牌原厂原包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国家的规范和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本项目验收标准。
2.6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对连江校区热水机组维修保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100%合同金额。
2.7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项目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中标单位完整履行采购合同且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十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无息全额退还。
2.8售后服务: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在接到用户电话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要求,在6个小时内将所需零配件送到现场,在12个小时内完成维修并交付正常使用。中标单位未按承诺进行售后维保的,校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2.9项目维修服务内容及要求:
2.9.1故障排查:对连江校区2-5#学生公寓楼热水机组全面检修,(包含空气源热泵主机系统,主机运行管道系统、各种阀门,循环水泵,电源控制箱及自动控制系统等全面检查维修)。
2.9.2故障维修:对热水机组目前的故障处理维修,保证热水机组正常运行,同时对检修、更换设备标注,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检修与更换。
2.9.3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工。与用工人员签定用工劳务合同,承担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7)投标人须对招标公告中的内容及要求作出响应并书面承诺(须含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等)。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报价、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14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5月15日9:00-12:00,14:00-16:00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地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若无到现场勘查,视为到现场勘查。(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876042130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9.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9.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递交投标文件。
9.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5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5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自强楼320室)参加开标会议。
11.本公告公示5天。
12.监督电话:0591-26299580监督邮箱:2003wmh@163.com
13.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91-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9 年5月7日
点击下载: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2—5号宿舍楼热水机组维修服务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