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9-033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和报告厅装修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2.2.1项目设计规划涉及范围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一楼部分区域装修设计,面积约1000㎡,包括信息共享空间、报告厅及周边平台、过道等。投标人应通过现场勘察,结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完成包括本项目的初步方案设计、优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及相关配套服务(在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及技术服务,含馆舍装修改造、功能区域划分设计、电路布置改造、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装修、照明等),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标准。(平面图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2.2.2项目设计内容
信息共享空间布局及功能分区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信息素养教室(可单独使用)、电子阅览区、数字阅读区、电子设备体验区、小组讨论区、中小型会议区或演讲区、户外休闲区等。该区域还须实现作为24小时书房在图书馆闭馆期间可单独对外开放。
报告厅设计座位须达200席以上,可作为多功能厅使用,并包括配套的控制室、器材室、准备室和公共过道。
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强弱电、消防、通风、监控、建筑内部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断、涂饰、设备及电气专业配套支线或支管,灯具、家具、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等。
2.2.3设计要求:
(1)功能布局合理、舒适,风格、造型等应与校园文化及馆舍室内外环境相匹配,吸引读者,能体现学校与图书馆的文化、内涵则更佳;
(2)设计具有一定前瞻性,注重智能化,融入智慧图书馆理念;
(3)具备较好隔音效果,满足不同区域照明需求;家具和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具有灵活性和适用性,能够根据需求的变化随时调整。
(4)设计方案中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应绿色环保并达到图书馆相应防火等级。
2.2.4设计投标方案要求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设计概念及设计说明;
(2)总平布局图;
(3)人流动线图;
(4)信息共享空间和报告厅3D效果图。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由于本项目以设计实力为主要考虑因素,投标时提出的设计仅为评定投标人设计实力的参考,实际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将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以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完善的深化设计方案为准。
2.3演示要求
2.3.1本项目投标人须对各自投标方案进行演示,招标人仅提供场所和投影设备。演示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2.3.2参加演示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以及拟担任本项目现场演示和讲解的相关人员应按时到达现场参加演示。若投标人主动放弃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现场演示或者未带相关资料造成无法参加演示的,均视同自行放弃现场演示和讲解权利,相应评分部分不得分。
2.3.3各投标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2.3.4演示过程中,评委可以根据需要,对投标人演示的功能或说明的内容进行提问,投标人应积极响应评委的提问,投标人无法答复问题的,评委有权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议和评分。
2.4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投标总报价包含方案设计、配饰设计、施工图设计、装修修改设计、配合施工服务、成果资料费用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各投标人在设计费用的报价时应考虑成交后施工阶段的现场服务费用,此费应包括在设计费用报价中,以后不再计取;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5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付通过招标人认可的设计方案,方案确认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相应施工图。
2.6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公司需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中标单位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三年免费服务保障期满或三年内项目施工完成后,在无遗留问题前提下,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退还质保金。
2.7结算方式:全套设计成果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文件及全额正规发票等材料,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100%的设计费用。
2.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8.1设计成果应包含如下内容
(1)图纸封面、封底、设计图纸、图纸列表;
(2)设计图纸目录和设计与施工说明;
(3)原始建筑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洞尺寸、房梁、上下水、燃气、地漏、污水管、空调洞、排风口、配电箱、弱电箱、多媒体箱等标注);
(4)墙体改动图(如需拆建承重结构须向有关部门申请书面批准);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设计顶面布置图;
(7)设计地面布置图;
(8)水电点位图;
(9)主要部位立面、剖面、节点详图;
(10)局部透视图;
(11)主要装潢(饰)材料用材表;
(12)强弱电系统图
提供的设计图应符合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相关规范的规定,一式5份。
2.8.2中标人提供3年免费服务保障,免费服务保障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服务保障期内,中标人应能依据采购人及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对设计文件做修改与补充,不得另行增加设计费。
2.8.3在采购人对设计成果完全确认后,由采购人另行采购装修施工。施工期间,中标人必须进行施工阶段设计服务,解决设计调整与变更等问题。具体包括:施工图纸交底,工程进度确认,与承包商及其它配合性工程的协调联络;解决施工工程中设计调整与变更,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参照;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在装修过程中,涉及到设计方案的其他问题。
2.9其他要求:
2.9.1方案设计文件要求A3规格装订成册和全套方案设计文件的电子光盘一张。
2.9.2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不论是否被采用,其设计方案以及相关资料在招标结束后不予退还,且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关于侵犯使用权的指控。
2.9.3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是投标人的原创作品,如发生著作权等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9.4投标人如有根据市场价格编制装修设计概算,各功能区概算单列,投标人应对其概算的准确性负责。
2.9.5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符合执业资格规定,拟投入的其它管理、设计、技术人员应齐备、专业配套、符合执业资格规定,能满足工程设计的需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人员职称证书的有效复印件。
2.9.6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的设计团队成员名单(注明职称、工作岗位、学历等基本情况),并提供主笔设计师的简历及设计代表作,以及其它相关人员资料。
2.9.7投标人须提供若成交后,拟安排的计划及措施等,包括:设计进度安排、完成设计各进度所需要的最短时间及保证进度的措施、施工期间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拟采取的服务措施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省级住建厅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做出投标响应);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技术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按照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3.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 评标方法及标准:
6.1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6.2评分标准:
6.2.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2.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
6.2.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1)价格项(F1×A1)满分为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2)技术项(F2×A2)满分为6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设 计 方 案 (41分) | 3 | 对项目总体理解情况,设计方案的完整程度及细致程度等情况,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平面布局和人流动线的合理性,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和使用者需求,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设计方案的特色性,体现本校、本馆特色,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设计方案的艺术性,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加强装饰性处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在遵循传统的基础上适度创新,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设计方案的经济性和节能性,技术成熟,节约费用,造价合理,按照国家节能相关标准和规范充分考虑节能措施,后期使用和维护简单易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设法方案的环保性,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充分考虑所用材料的环保性,减少污染,保证使用者身体健康,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照明系统设计:整体设计先进性,照度设计合理性,满足功能需要,操控便捷,造型美观,节能效果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智能化系统设计:内容全面,布局合理,便于管理操作,达到同期业内先进水平的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其他功能性设计:全面考虑系统施工、运行及与主楼关系,符合用户管理要求的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设备及材料选型:根据设计、设备、材料选型、品牌及搭配、性价比与先进、可靠性等情况。由评委进行横向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方案设计中合理运用智慧图书馆的管理软硬件,提高图书馆日常业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描述详细、合理可行的得3分,描述较为详细、大部分合理可行的得2分,描述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设计进度满足建设周期要求,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后期配合服务承诺情况。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2 | 效果图的整体情况:各功能区不同角度,效果图数量,像素高低等,由评委进行横向评分,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
现场 演示 (9分) | 3 | 各投标人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装饰设计方案(平面图、动线图、主要空间效果图)演示。由评委进行横向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根据报告厅兼作多功能厅的设计方案阐述。由评委进行横向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3 | 根据信息共享空间兼作24小时书房的设计方案阐述。由评委进行横向评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 |
局部空间 设计 (8分) | 2 | 室外平台改造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等。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
2 | 信息素养教室设计的灵活性、科学性、可行性等。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
2 | 电子设备体验区设计的灵活性、科学性、可行性等。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
2 | 过道及配套公共空间设计情况。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
现场勘查(2分) | 2 | 根据各投标人是否到现场勘查进行评分,需提供图书馆盖章证明材料,有到现场勘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3)商务项(F3×A3)满分为10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人员配备 | 2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负责人资质和拟在本项目投入的技术人员等情况。(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未提供的得0分) |
标书制作 | 2 | 投标文件制作情况。(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
获奖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颁发日期为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国家级(含)以上的得3分,省级(含)以上的得2分,地市级的得1分(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
业绩情况 | 3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标时间止(日期以合同为准),承担过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书店等类似设计案例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
(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
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5)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
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则按“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部分与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按“商务部分”的得分高低排序;若评审得分相同、价格部分得分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
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
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
①本项目确定中标人数为1家;
②若出现中标候选人符合法定家数但不足本款第①点规定中标人家数情形,则按照中标候选人的实际家数确定中标人。
(6)我校将组织业主代表和相关专家对方案进行盲审、评标。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6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 各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9月27日9:00-12:00,14:00-16:30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实地测量后提供满足学校对本项目各项需求的设计方案初稿(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19959208978)。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9.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9.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自强楼320室递交投标文件。
9.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9.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10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铺19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自强楼320101室参加开标会议。
11.本公告公示5天。
12.监督电话:26299580 监督邮箱:51671644@qq.com
13.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铺1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6298150 邮箱:3362554139@qq.com
福建商学院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