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19-032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2020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承办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2.1项目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马尾校区、鼓楼校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商学院2020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该项目共包含3场招聘会,活动拟定时间和主题分别为:2019年10月15日福建商学院2020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鼓楼校区)、2019年10月22日福建商学院2020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马尾校区)、2019年12月3日福建商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供需见面会(连江校区)。
2.2.1项目内容:
2.2.1.1每场招聘会中标单位要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包括招展宣传方案、筹备组织方案、突发性应急预案、安全保卫方案等。
2.2.1.2中标单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招展宣传方案,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利用自身客户优势资源,鼓楼校区和马尾校区招聘会各邀请不少于200家用人单位参加,连江校区招聘会不少于60家。
2.2.1.3中标单位会前提前一天做好招聘会现场布展工作,招聘会当天现场的企业签到和组织工作,会后的场地撤展等工作。招聘会布展服务为基本场地布置和租赁参会数量的标准摊位并提供运输、搭建、拆除、清洁等配套服务。基本场地布置包括招聘会大背景板、企业一览表、路标、指示牌、横幅、拱门等;另一部分为企业摊位布置,包括帐篷布设、企业海报的悬挂、桌椅布置等。
2.2.1.4中标单位应根据招聘会主题布置现场,设置用人单位签到处、求职登记、政策咨询、征兵宣传等服务区域。
2.2.1.5中标单位在招聘会举办当天承担所有参会企业人员的饮水和午餐费用,午餐标准不低于15元/人。
2.2.1.6协同合作。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委托方,按时并保质保量的完成招聘会的举办。
2.2.1.7每场招聘会结束后应标单位需提供给委托方招聘会相关材料,包括:①求职登记表;②招聘会招聘单位和岗位列表、用人单位参会签到表、用人单位招聘结果现场统计表;③招聘会总结分析报告;④现场照片等。
2.2.1.8解释权归属:福建商学院。
2.2.2本项目招标价格为人民币120000元,投标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税收、宣传、餐饮、运输、搭建、拆除、清洁、人工及会场布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项目涉及到的已列和需要做但未列出的所有项目,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2.3项目结算方式:招聘会结束,凭验收报告及正规发票以转账方式支付100%的中标合同价款。
2.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3个校区3场招聘会结束。
2.3验收标准及要求:校方按照招标文件中“2.2招标范围和内容”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基本资格证明文件: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8年度审计报告)
b.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近三个月的企业缴税及社保缴交证明)
c.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力、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近三年承办招聘会合同复印件)
d.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质且执业范围含举办招聘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以下资格条件需具备三项及以上方可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a. 具备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就业信息服务、职业指导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等相关人力资源服务能力的机构;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b. 近三年具备策划、组织政府大型人才交流活动(市级及以上)的经验; (提供招聘会合同复印件)
c. 拥有独立的招聘网站、手机APP、微信订阅号等宣传载体;(提供宣传载体截图)
d. 近三年具备五次以上策划、组织校园招聘活动的经验;(提供招聘会合同复印件)
(7)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做出投标响应)。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技术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按照技术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2.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19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3362554139@qq.com。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自强楼320室递交投标文件。
8.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9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自强楼320室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福建商学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