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校史馆文创改造装修设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概况: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一楼部分区域装修设计,面积约310㎡,分室内展区与室外展区两部分,包括展厅、创意墙、创意景观、创意雕塑、智能声光电、互动多媒体等。投标人应通过现场勘察,结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完成包括本项目的初步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及相关配套服务(在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及技术服务,含场馆装修、土建改造、功能区域设计、动线设计、强电布置改造、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装修、照明、创意作品汇报演示深化等),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标准。
2.建设地点: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图书馆一楼。
3.设计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付通过招标人认可的设计方案,方案确认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相应施工图。
设计内容
4.项目设计内容要求:
根据学校的历史和现状,拟将整个展馆分为门厅,主展厅、自由展厅三部分。展示流程的组织力求简明、紧凑。从入口门厅起形成串联各展厅的常规参观流线。创意玻璃体、采光廊、创意文化墙、雕塑群等活跃元素构成趣味空间。
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强弱电、空调、消防、通风、监控、建筑内部抹灰、门窗、吊顶、隔断、涂饰、设备及电气专业配套支线或支管,灯具、家具、室内景观和艺术陈设、创意手工等。
5.设计要求:
(1)功能布局合理、舒适,风格、造型等应与校园文化及馆舍室内外环境相匹配,能体现学校的历史、文化、内涵;
(2)设计具有一定前瞻性,要求多专业多手法相结合,注重展馆特性,融入智能化理念;
(3)要求参观流线合理,满足不同参观群体需求;家具及陈列品等软装设施的配置应具有特色,同时应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根据需求的变化调整。
(4)设计方案中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应绿色环保并达到相应防火等级。
6.设计成果要求:
6.1设计投标方案要求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设计概念及设计说明;
(2)总平布局图;
(3)人流动线图;
(4)门厅和展厅3D效果图。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由于本项目以设计实力为主要考虑因素,投标时提出的设计仅为评定投标人设计实力的参考,实际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将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以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完善的深化设计方案为准。
6.2设计成果应提交以下图纸(电子版)
(1)图纸封面、封底、设计图纸、图列表;
(2)设计图纸目录和设计与施工说明;
(3)原始建筑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洞尺寸、房梁、上下水、燃气、地漏、污水管、空调洞、排风口、配电箱、弱电箱、多媒体箱等标注);
(4)墙体改动图(如需拆建承重结构须向有关部门申请书面批准);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设计顶面布置图;
(7)设计地面布置图;
(8)水电点位图;
(9)主要部位立面、剖面、节点详图;
(10)局部透视图;
(11)主要装潢(饰)材料用材表;
(12)强弱电系统图
7.工程质量:
设计成果应符合现行设计标准和现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人原因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设计人应赔偿损失。
8. 设计费支付方式:
(1)采用提交设计成果后支付80%设计费;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20%设计费。
9.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9500元,(报价包含勘察设计、税收、人工、交通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注:不含设计方案文本制作及施工图图纸打印费用,此项根据实际另行按实结算),不承付未选中人补偿费,报价单位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报价最低的单位承接此项目。
10. 设计单位资格要求: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拟担任本设计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设计单位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要求所述内容的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设计单位须有类似业绩经验。
三、请各报价单位按以上要求承诺、报价,参照第8点(设计单位资格要求)提供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9月12日下午16:00前准时将项目报价文件密封后以顺丰快递的方式快递送达或现场送达至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320室,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6298150。
附件:
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校史馆文创改造装修设计项目报价表
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资质(需附证明材料):
设计人员:
设计人员职称(需附证明材料):
类似业绩证明(需附证明材料):
该项目最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