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0号楼管道改造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具体采购内容:
针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20号楼管道进行改造设计。
2.2施工图设计内容:1、原砼路面破除、土层开挖;2、管道、井改造设计及回填材料;3、路面做法;4、开挖过程中若遇上土质异常情况时,对管道、井及周边的地基处理办法。以上内容定稿后需负责提供15套纸质施工蓝图。
2.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9000元(含出图费用),(报价包含现场勘探、设计、税收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不承付未入选人补偿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4设计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日内交付方案图,方案图通过后,5个日历日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图纸为15套纸质蓝图。
2.5工程质量:设计成果应符合现行设计标准和现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人原因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设计人应赔偿损失。
2.6设计费支付方式:
(1)采用提交设计成果后支付50%设计费;
(2)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50%设计费。
3.报价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报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设计甲级资质;报价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地基处理能力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报价人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开标当天携带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报价人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要求);
(7)报价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报价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报价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价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报价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报价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报价文件的要求;
5.合同签订
5.1询价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向资格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签发入选通知书。入选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入选方应按《入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入选方未按《入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入选。
5.3询价文件、入选方的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报价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询价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询价单位可参加,询价最终采用最低价确定。
7.报价文件的递交:
7.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按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提供文件;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文件,学校有权拒收。
7.2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请各有意参与报价单位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报价,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4月30日下午14:30前准时将项目报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密封后以快递的方式快递寄达或现场送达至福州市鼓楼区黄埔19号福建商学院资产管理处;收件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18960921240。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3600880718。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如需勘察现场的请联系张老师,电话:13600880718。
8.本公告公示3天。
9.监督邮箱:516716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