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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配电设备检测及电路老化改造设计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7/16 16:29:06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FJSXY2020-015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配电设备检测及电路老化改造设计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相关要求,对高压配电房配电设备、23#楼旁边的箱式变压器等进行试验检测,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的报告,提供维修改造设计方案;对18#楼、20#楼内等配电设备进行现场勘察后,提供改造设计方案;对9#(原美术系)楼内的老旧线路进行现场勘察后,提供改造设计方案;对12#楼内的老旧线路进行现场勘察后,提供改造设计方案。
(招标公告左下方附件下载)。
2.3设计成果要求:
2.3.1校区内大电房高压进线柜老旧,总隔离开关系统问题严重,不能分合。需做试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再进行维修改造的设计;
2.3.2校区23#楼边箱式变压器因没备老旧,低压端负荷开关系统问题严重,须多次合闸,才能送电。需做试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再进行设计;
2.3.3校区18#楼配电房在楼梯间底下,房内潮湿,且电柜设施设备及开关老化严重(已烧毁一个断路器),需进行改造设计(可以考虑整体搬迁或重新做“三防”措施及更换新的开关柜);
2.3.4校区20#楼电房潮湿,部分设备老旧,需进行改造设计(可以考虑做“三防”措施及更换部分设备);
2.3.5校区9# (原美术系)楼内线路老旧,且多数是暗线,多处墙体渗水,造成线路短路。需进行重新规划整改。要求设计应满足使用要求;
2.3.6校区12#楼线路老化严重,楼内线路基本都是铝线,年限久远,使用时易造成线路发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重新规划线路整体改造设计(本项需单独出具编制预算)。
2.4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元(报价含对高压配电房配电设备、23#楼旁边的箱式变压器等进行试验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进行的改造设计;对校区18#楼配电房、20#楼电房改造设计;9# (原美术系)楼、12#楼的线路改造设计及编制预算、现场勘察、专用仪器设备、交通、人工、税收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项目的签约合同价。不承付未中标单位补偿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5设计时间要求: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交付设计方案图(含试验检测报告、编制预算),设计方案图经过招标人审核通过后,中标人在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纸及预算(含电子版),施工图纸为6套纸质蓝图。
2.6设计费支付方式:
(1)中标人提交施工图纸及预算后,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签约合同价的90%;
(2)工程竣工,经学校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剩余10%设计费;
(3)付款期限:10个工作日内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相应的审查。
2.8技术及其他要求:设计成果应符合现行设计标准和现行规范要求,由于设计人原因引起重大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增加,设计人应赔偿损失。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或联合具备以下资质: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含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应具备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单位须提交联合体双方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交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及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7)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做出投标响应)。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如有需要,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724日前申请提前电话联系预约现场考察,并于2020年727日9:00-12:00,14:00-16:30自行前往实地现场考察。届时务必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学校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950257017)。招标人对投标人实地考察后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发生的意外风险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把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和相关的费用全部考虑到本次报价中。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只允许由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各一份(报价、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2.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书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 评标办法:本次采购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且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单位;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以现场二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23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商学院官网“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递交投标文件。
8.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7281000(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招标人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9.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7281000(北京时间)到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 监督电话:18960921240  监督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铺1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050338008   邮箱:fjsxycgb@fjbu.edu.cn
           
 
福建商学院
2020年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