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正文

招标公告-福建商学院电开水器维保项目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8/23 19:00:04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 FJSXY2020-023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电开水器维保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维保服务地点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马尾校区、连江校区
2.2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福建商学院电开水器维保项目,校区学生公寓及教学楼、行政楼共88台电开水器维保,更换滤芯、清洗服务。详见附件2:维保清单(招标公告网页左下方附件链接)。
2.3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8640元(22880元/年、260元/台/年);总金额已包含设备保养费、人工费、维修费、配件费、机械使用费、工具费、应急设备使用费、管理费、税费、劳保费、交通费、运输费、人身意外保险等各种补贴和福利、相关技术支持及培训在内的与该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按单价(每台、每年)、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4维保期限:3年;每学期开学初更换1次滤芯,每年更换2次滤芯。
2.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维保期3年满无质量问题后,中标人完整履行采购合同且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则在30天内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2.6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每学期开学初更换滤芯和学校组织验收后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开具验收金额的正式发票(含税发票)后,学校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验收金额。
2.7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品版设备、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在各个方面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且满足校方招标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8技术要求:水质净化装置
2.8.1第一级滤芯为PP棉,(规格φ60*254mm)其主要材料高精度微米级PP棉聚丙烯,经过高温、拉丝和缠绕所形成,其作用是过滤掉来自水中的泥沙、铁锈、胶体和大于5微米的颗粒性杂质。经PP棉滤芯净化的原水可达到基本无色、无肉眼可见物;
2.8.2第二级滤芯为颗粒活性炭,(规格φ70*254mm)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精制加工而成,产品具有孔隙结构发达,强度高,杂质含量低,颗粒度适当,阻力小,易于再生等优点,该活性炭是一种非极性材料,对非极性、弱极性的有机物有良好的吸附能力,可有效去除水中的农药、余氯等有机物、臭味、异色以及强致癌物三氯甲烷,并对自来水中的有机物、细菌及重金属有吸附作用,改善水质口感;
2.8.3第三级滤芯为后置活性炭滤芯,(规格φ56*254mm,10-24目)是一种孔径规格一致,利用多孔材料的拦截能力,以物理截留的方式去除水中一定大小的杂质颗粒。在压力驱动下,溶液中水、有机低分子、无机离子等尺寸小的物质可通过纤维壁上的微孔到达膜的另一侧,溶液中菌体、胶体、颗粒物、有机大分子等大尺寸物质被截留,从而达到筛分溶液中不同组分的目的;
2.8.4提供各级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9验收要求及交付条件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要求原厂包装,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明细表(装箱单)、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所列清单与技术参数要求的功能进行逐项核对,验收合格后,直接安装至学校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正常使用后,由中标单位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使用单位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中标人所供到场货物与响应文件响应性不相符,校方可要求退货。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授权代表人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2.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基本要求
(1)按电开水器维保合同要求提供相同品牌全新配件,保证电开水器能正常运行使用,并符合国家对有关配件的相关标准的规定。
(2)提供水质保障,不定期走访(每月走访不少于1次),免费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咨询。
(4)进入楼内维修必须先到楼管处登记,维修人员须统一着公司服装、挂牌上岗。
(5)更换滤芯,每台电开水器每年整组滤芯更换两次,每台电开水器1-3级滤芯每年更换两次包含材料,更换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一星期;更换完滤芯要贴上温馨提示如:滤芯已更换,下次更换时间。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需承诺所更换的滤芯必需是正品(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如发现是市面上的伪品,用户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更换滤芯时须经学方检查后方能更换,更换下来的滤芯须集中放置在学校指定的地方。
(6)清洗服务,负责电开水器内部的清洗(包括内胆),每学年清洗两次,清洗时间定在换滤芯时同步进行;
(7)定期检修,每月初对设备巡查一次,每学期对设备进行系统检查两次分为学期前两天及学期后两天;
(8)合同执行期间,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接受采购人的协调和管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9)合同签订的维保服务时间为三年。
(10)在当地设立售后 服务机构,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为采购人提供更优质、便利、快捷的服务,并保证根据设备的需要定期进行维护与保养。
2.11安装要求
(1)质保期内所有货物要求实行“三包”服务,其中每学期更换滤芯后15日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立即无条件更换货物,如因材料质量、制作、安装工艺等原因导致货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毁损和灭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尽快免费修复至完全合格并自行承担其损失,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造成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成交供应商应负全责。
(2)安装和调试: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及位置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货物安装调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须在报价中详细列明所需要各项费用,若未列明,视同所有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12若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质量不好、服务质量差、未履行合同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根据合约具体条款进行处罚,严重情况下可解除合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持有电工证的2名以上的维保人员,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8)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逐项做出详细的投标响应,且须注明更换滤芯的所投品牌)。
(9)提供持有电工证的2名以上的维保人员名单及近半年的医社保缴交证明、提供各级滤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及承诺。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3.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8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商学院官网“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8.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9月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9月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到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监督电话:26299580   监督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铺1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6298150 邮箱:fjsxyzcgb@fjbu.edu.cn
        
                                                          福建商学院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