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JSXY2020-021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体育场地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送货安装地点:福建商学院马尾校区;
2.2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2:采购清单(招标公告网页左下方附件链接)。
2.3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3185元;总金额包含税收、产品、拆装、装卸、安装备件及材料、专用工具、安装、调试、人工、检验及技术资料、运输和保险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按单价、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
2.5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中标人需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项目质保期满1年无质量问题后,乙方完整履行采购合同且无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则以银行转账方式无息退还给乙方。
2.6结算方式: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账方式支付100%的货物价款。
2.7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在各个方面符合现行相关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行业质量检测标准,且满足校方招标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8项目要求:
2.8.1本项目安装地点为田径场看台,供应商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影响师生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在校师生的安全;
2.8.2材料进场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要的证书,经过采购单位验审后,方可进场使用;
2.9验收要求及交付条件
货物根据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与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验收,直接安装至学校指定地点。项目交付正常使用后,由中标单位书面提出验收申请,经使用单位组织验收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授权代表人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2.10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基本要求
2.10.1质保期内:免费质保期1年,在保修期内将实行无偿服务(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进行免费更换、维修和故障排除,人为损坏及非正常使用造成的原则上除外。保障此项目涉及产品正常、安全、持久使用)。
2.10.2质保期外:对所投设备进行终身免费维护。同时备足投标产品备品备件。对产品的正常维护及故障修复,并保证如需要更换备品时,有价格优惠折扣,只收取投标产品的成本费用,除此之外的上门服务及其他任何费用不另收取。
2.11安装要求
(1)质保期内所有货物要求实行“三包”服务,如因材料质量、制作、安装工艺等原因导致货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毁损和灭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尽快免费修复至完全合格并自行承担其损失,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造成财产损毁或人员伤亡的,成交供应商应负全责。
(2)安装和调试: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及位置免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安装。货物安装调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中标人须在报价中详细列明所需要各项费用,若未列明,视同所有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货物安装、调试所需要的工具、仪表及安装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12若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行为,质量不好、服务质量差、未履行合同等问题,采购人有权根据合约具体条款进行处罚,严重情况下可解除合约。
2.13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需进行核酸检测及提供健康码,健康人员才能入校,同时每天必须做好体温测量记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8)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逐项做出详细的投标响应)。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及承诺。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安排到现场进行考察,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把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和相关的费用全部考虑到本次报价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3.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8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商学院官网“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8.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到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监督电话:26299580 监督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黄铺19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6298150 邮箱:fjsxyzcgb@fjbu.edu.cn
福建商学院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