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SXY2020-038
1.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教职工及复学学生定期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具体采购内容: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冬季校园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20]21号)要求,我院将定期组织学校教职工和复学学生进行核酸检测,拟定于12月中旬、12月下旬、1月上旬分三个批次进行核酸检测,预计检测总人数为3600人。
2.2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总价:298800元,单价:83元/人;总金额包含专业检测人员、检测专用工具、检测耗材、税收、运输和保险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单价、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3检测服务地点: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马尾校区及鼓楼校区。
2.4检测时间:拟定于12月中旬、12月下旬、1月上旬分三个批次进行核酸检测,各校区待采样人数以实际为准,采样时间安排以校方通知为准。
2.5结算方式:按检测时间及要求出具报告给校方后,提供检测汇总清单、正规发票等材料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2.6服务要求:
2.6.1采样:上门采样,专人专车运送样本,单个样本必须上门采集;一人一检,不得采取标本混检方式;
2.6.2出具报告时间:当天中午11点前收到样本,次日下午6点前可以出结果;下午5点前收到样本,次日晚上24点前可以出结果;
2.6.3提供完善的结果报告,提供至少三种结果查询方法,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提供所有涉及的耗材。如遇阳性,第一时间汇报学校。
2.6.4在此次核酸检测服务过程中,如福州市核酸检测指导价格低于检测价格以指导价计费。
2.6.5检测方依照国家相关标准,为学校提供上门采样服务并保证检测的安全,在检测过程中,如因检测方操作不当等原因给学校造成损失由检测方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卫健委官网公布的福州地区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名单中,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提供在福建省卫健委官网公布的福州地区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第三方机构名单中的证明材料(提供在福建省卫健委官网公布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9)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逐项做出详细的投标响应,无响应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及承诺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2.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9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商学院官网“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投标文件。
8.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12月 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12月 11日9时30分到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监督电话:26299580 监督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福建商学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