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告   >> 正文

招标公告-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装修材料阻燃检测项目(三次)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1/07 14:58:13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FJSXY2020-033-2
 
1.项目名称: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装修材料阻燃检测项目(三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检测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福建商学院连江校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装修材料阻燃检测(详见招标公告左下方附件下载)
2.3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000元,每项单价报价不超10000元(按条款“2.8 检测要求”项目进行B1级和B2级单项报价及总价报价);总金额包含样品现场采样、送检、检测、税费、人工、专用仪器设备等所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分批次交付福建省住建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每批次采样后7个日历天内交付检测报告。
2.5质量标准:福建省住建部门认可的防火材料B1级、B2级的阻燃检测报告。
2.6结算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付经福建省住建部门认可的项目检测报告后,按照检测项目中标单价,按实际检测项目数量、类级结算相应的检测费用。
2.7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按中标价的10%,以现金或转账方形式支付至学校指定账户。该项目全部检测报告经福建省住建部门认可通过后7天内无息退还。
2.8检测要求:
2.8.1 检测项目:
B1级:复合实木地板、米色壁纸饰面、木质吸音板、100高实木踢脚,共4项目。
B2级:高级塑胶地板、200高仿古砖踢脚、舞台布幕、固定座椅、窗帘、地毯,共6项目。
2.8.2 检测项目报价均需包含到现场取样及送检的费用。
2.8.3 根据福建省住建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以上检测项目若有未进行检测的单项按中标后的比例予以等价扣减。若住建部门要求改变单项检测项目,则应按要求改变,相应改变的单项类级价格不变。若有增加检测项目 ,则按单项类级中标价格进行结算。
2.9成果要求:提交每个单项一式四份福建省住建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获得国家检测防火材料燃烧性能为B1级和B2级的检测资质,能够提供福建省住建部门认可的防火材料B1级、B2级的阻燃检测报告;投标人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项目投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5)国家检测防火材料燃烧性能为B1级和B2级的检测资质证明材料;
(6)能够提供福建省住建部门认可的防火材料B1级、B2级的阻燃检测报告的承诺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因政策原因检察机关不再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9)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响应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中“第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要求逐条做出投标响应)。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若发现有此类情况,则取消中标人资格。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要求
(1)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价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投标文件必须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
(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不得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所提供的技术指标与售后服务承诺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报价、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
(8)投标文件格式参照附件2.
5.合同签订
5.1评审结束后,由福建商学院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6.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保证的投标单位可参加竞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7.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3日16: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投标人报名回执的照片或扫描件(报名回执详见附件1),以邮件报名的方式,按项目名称填写邮件主题后发送至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招标公告文件及附件(如有)随同本招标公告一并在福建商学院官网上“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发布,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直接下载(见招标公告左下方下载);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商学院官网“招标采购”信息栏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一经网站发布将视同已告知各投标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凡具备上述资质并愿承担此项目工作的单位,可向招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并按招标内容及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报价文件和技术商务文件分别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分别用信封密封,加盖封口章,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未按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8.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8.2.1提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递交投标文件。
8.2.2标书递交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包封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到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开标会议。
10.本公告公示5天。
11. 监督电话:26299580   监督邮箱:fjsxyzcglc@fjbu.edu.cn
12.招标人:福建商学院      办公地点: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连潘路2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26298150  邮箱:fjsxycgb@fjbu.edu.cn

 
 
 
福建商学院
2021年 1月7日